Friday, December 01, 2006

想說說我的網友們很久了。

有人捎我電郵,問,為何這裡沒得留言?我的答案是,安裝新的blog畫面時,沒有設定留言,後來想重設時,又出了點問題,總是沒法弄妥當。試了幾次後,我放棄。然後我發覺呢,沒留言也不錯,安靜一點。(我也自知,像我這種只懂享樂的人,在某些衛道之士眼中,簡直如渣滓,有了留言設定後,我怕我會被人誅死)

這裡是個平台,讓我接觸到不同的人。有些陌生的網友,把我加進MSN裡。於是,我也有機會跟他們聊幾句。

有位愛好電影的朋友,叫Duncan(希望別介意我連名字也刊出來了)。他有天在網絡裡,問我實質多大,他說:「你成日話自己老,睇你頂盡咪28,我估你可能都係25-26。」我問他為何那麼猜呢?「因為你實在好低能呀!」這是網友Duncan的答案。我,登時語塞。究竟我應不應該開心呢?!假如「年輕」等同「低能」的話,究竟我應唔應該開心先?!

另一位朋友,Kayz(希望你也別介意我把你的名字刊出來)。K先生自詡是那種「no music no life」的人(要不要那麼誇張呀大哥?!),也喜歡時裝。他是那種穿Dior Homme的人啊!我們在MSN裡有時談得攏,說到我的行為時,他總有點不齒,頻說我「變態」。我想,一個與我未曾謀面的人,也能如此評價我,我是真的該檢討一下。

還有的,是素顏小姐。我們聊了幾個月啦,平常都是嘻嘻哈哈,談談食經,也會扯到衣著。不過一講到化妝,我總詞窮,真的不懂。有時候,我發覺自己與素顏小姐還是蠻談得來,尤其在一些觀點上。譬如說,網絡上的「眾人媽打」問題。

除此,還認識了好些有趣的陌生人,大家活在同一個城市,近在咫尺,遠在天涯。可能我們在食肆裡,共用著同一張桌子喔。我偶爾會因些而覺得,生活實在好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