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13, 2011

生活小分享。

自從搬到新環境後,工作量忽然繁重得很。0845回到公司,去到午飯時,才可以去趟洗手間,我跟人說,這樣下去,真的會生腎石。

午飯時間往往才十多分鐘,然後又要繼續投入工作中。可幸的是,我現在堅持1830前離開公司。這個小小的堅持,偶爾也會觸怒(?)老闆,故此他總會無無謂地,在我剛離開公司後,致電給我。然後,找我做東做西。OK,我承認自己也不是好惹的,在電話中,我的語氣比地盤佬更粗。

於是,老闆漸漸學懂不再致電我,而改了傳我短訊。嗯,一個晚上,短訊來短訊往的,可以幾十個。不知就裡的,以為我與他在悄悄話。有次D San在我旁邊看到我的慘狀,就說,妖你打個小字回佢個仆街啦!我都未及反應,他已在我的電話裡打了一個「小」字,我那時好慌亂啊!在搶回電話的動作中,誤碰到SEND那個按鍵!哇勁呀!send了出去囉咩事!!!

可幸的是,他總有點小聰明。馬上就說,你打「小意思」再回他一遍,當是與他說句客套話吧。………好像那個晚上,我又對D了解多一點,他看來有點化險為夷的能耐啊!雖然那個險,是他製造出來的。

說回我的忙,好可憐。我現在天天穿球鞋回去,理直氣壯。因為新環境好大,由頭跑去尾,幾百步,而每天要來回五百次左右,你計計那運動量多大?!要是正常人,都死了吧?我覺得明年,若參加渣打馬拉松,我應該會奪冠。

我哭喪著臉跟張先生說,工作好繁忙呀,究竟我做錯了什麼呢?他已一貫實際的口吻說,「做嘢梗係咁架啦!」。………我想說的是,我當然知道工作是這樣的,我又不是白雪公主,怎不知道世途險峻,只是呀,當有女人跟你說,工作辛苦時,你其實無須以理性分析來回答她的。也許,你只要說句,「咁我地去吃大餐啦!」,那麼,一切都能解決掉。

只不過,就是這樣。但我想,還有好些男人不明白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