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18, 2008

舊情人。

「你知道嗎,縱使經歷了那麼多,你依然是我最愛的那個女人…...」
「對呀,我也好懷念你待我的好。」

與已是一女之父的某位舊男友閒聊,他忽然如此說。完全不屬於口甜舌滑型的他,說出這種話,我深信不已。那時他真的待我很好,把我寵得像公主。我們現在會間中談電話,一年也會見上一兩次面,聊聊近況之類。但其實真聊點什麼,我一點也記不起,大概是些無聊話吧。

我好幸運,與大多的前度都能成為朋友,關係保持良好。人們常說,既做不成情侶,又何必做朋友呢?又說那是自欺欺人的做法云云。但我從來不曾如此想,做不成情侶,是因為緣盡了,為何不能做回朋友呢?曾經彼此溫暖過對方,一起渡過了無數的黃昏與清晨,那個曾是你好喜歡的人呀,既然不能一起牽手渡餘生,那麼偶爾見面,細訴前塵軼事也不錯。是老朋友了,他/她什麼都見過,曾經有過親密不過的舉止,有什麼不能說的?

當然,是我真的幸運,從沒試過與人不歡而散,而且多是我提出分手(!)。大量的他們,若干日子後,也不計前嫌地與我朋友式地和好下去。Ok,其實也試過一兩次不太愉快的經歷。一次是我不好,在沒情沒由下一走了之,原因:因為忽然沒感覺了,就不想再繼續下去了。那位仁兄恨死我,後來有次在醫務所相遇,當時我與另一個男的在一起(強調:不是因為那個男的,才與他分手),他一直盯著我看。而我呢,就一直當他透明。我當時心想,哼,想我跟你打招呼嗎?沒可能。(我好變態,那個時勢還如此。好像由始至終,都是我的問題喎)

另一次,是第一次被男的拋棄(好好運,只那麼一次。亞們)。是在沒情沒由下,被男的拋棄。他忽然失縱了(其實是去了公幹,但刻意不接電話之類),我發了瘋地找他,只想要個原因。但小妹妹呀,情感世界裡的緣起緣沒,從來是沒原因的。你不是都在沒情沒由下(俗稱「沒了感覺」),試過拋棄別人嗎?

是報應吧?但那次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,好深奧的人生哲學,就是:有時候歇斯底里地想找出原因,是徒然的哦。人心難測。何不揮揮手,讓它過去呢?

傷心了一個星期,然後就沒事了。我真的好豁達啊!一年後,在某個商場遇見他,完全沒了感覺。好無奈,身為「親善大使」的我,當是連想聯絡下去的衝動也沒有,可能出於一種生分吧。又或者,與他相處時,只去到牽手的階段,很蜻蜓點水式的,一點也不深刻。欠了共同經歷,就沒了想再聯繫的動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