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用i-phone拍下的照片)
昨晚去大會堂聽「渡邊貞夫」與樂隊的演奏,離開時,拍了這張照片。
傳給友人,她說難以相信I-phone能拍出這張照片,我說,因為夜裡的中區,到處都美,要拍張亮麗的照片,一點也不難。
而我的「I-phone之友」,即那位男記,依然每天在地鐡裡追蹤眾生。我發覺這位仁兄,好愛以「人」作為焦點。各式各樣的人,各種表情各種姿態,都被他攝進鏡頭。我沒他那種能耐,多是拍下死物居多,不是怕被人追打(唓,偷拍有幾難?別忘了我是z家偵探),只是總拍不出別人的神韻。拍死物,只要手定,就可以了。
話說回頭,現在的婚紗照,十分流行在鬧市拍攝吧?昨天在中區,見到兩對準新人分別在行人路附近拍照,幸好當時是夜裡八點,否則我會帶頭怒罵,若在繁忙時段,你說多阻頭阻勢先?結婚,不是大晒的!
題外話,昨天收到兒時玩伴的表哥的請柬(我有好多個表哥,但只有一個我好喜歡,前幾年他結婚了,表嫂是個看來善解人意的女子)(關於表哥,我實在要找天,寫一大篇)。最小的表哥在十二月結婚,選址深灣遊艇會擺宴。我一看那個地點,心裡馬上do do聲。有沒有再遠一點呀?哪裡有雷公嗎?看來,我是個完全不想計較排場,而只想方便的人。正當我媽不停盤算要穿什麼衣服赴宴時,我只想到穿牛仔褲現身。好奇怪,假如朋友在那裡擺宴,我也許會盛裝出席,但一想到全是親朋戚友,我馬上奄奄一息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