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9, 2008

滅西大行動。

不停有人電郵給我,說要組織什麼「殺西組織」,還要是地下形式的那種。我知道即使西先生本人,最近也感到有點心驚肉跳,他頻頻說,在路上常遇到兇神惡煞的人,向他投以不友善的眼神,有男有女喎,甚至連OL也是這樣。好驚。

其實早前去看「虎豹別野」時,已有讀者朋友寫電郵給我,說在電梯裡,認出了西先生(!),當然也即場聽到我們的對答。此位施主還說,西先生的樣子好易認。我想提議THOMAS西先生,以後上街,不妨戴上口罩,否則被人追打…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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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高院的信,甄選了我為陪審團一員。十級灰。我馬上想到,辛辛苦苦儲來的假期,不會一下子全賠上去吧?我又沒理由推卻。朋友說,不用擔心啦,因為這種例子,可能只會選六到八個的陪審員,但多數發信的時候,會發二十封的,到時去到法庭再選那幾個出來。
我:係咪架?咁我到時扮怪樣,又詐唔識聽佢講野咪得囉?(一心期待)
友:得!到時咪可以告你藐視法庭囉!
我:#$%^&%$^&()%^&()^&()!

會不會做「差佬文」那單案的陪審員呀?
但那單案在澳門審喎,應該不會。
那麼,近來有什麼刑事案,需要到我這種小市民來當陪審員呢?唉。我真的不想為了這種事而請假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