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05, 2007

Tod's / Mulberry。

以前,我是怎也不認為「Tod’s」是自己的年紀穿的。覺得它代表了穩重。沒有四十歲,是不會把它掛在身上的,我常如此想。假如真要選擇,我是情願要個「Mulberry」。年中的時候,曾有衝動買個Iconic Style的「Bayswater」,年年都生產的款式,只是顏色或質料有點變換而已這種包包真的可以用很多年,因為沒有時興不時興,而且耐用又實際,容量也超大。想買一個啡色的「Bayswater」,但朋友一直在旁勸阻,說不漂亮啦,背在身上很顯老,我猜想,是他可能受不了我忽然的「行政造型」,才力勸不休吧。



結果,我在他的唆擺下,竟然買了個橘紅色的MM皮包包,完全是兩種造型喔。

「Tod’s」在Derek Lam的銳意重整下,真的(看上去)年輕起來。但我還是喜歡舊有的「Tod’s」。可能是受不了整個包包的焦點,都落到那個「Tod’s」的黑色粗體字上,又或是那種不倫不類,想年青卻依舊被困在框框裡痕跡,都讓我覺得不明亮。


還是喜歡舊有的loafer,有膠點點在鞋跟後面,穿上去,雙腳看來扁扁的,form不太漂亮,卻舒服。現在的「Tod’s」鬼五馬六,前衛高跟鞋後面也來膠點點,真的不敢恭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