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05, 2007

工 作。

昨天下班前(五點左右),我不停跟坐我後面的同事小聲說,我今天一定要準時下班,說時明顯咬牙切齒。同事向來愛準時下班,是那種五點半會馬上撤離公司的人,他問我何解要開山劈石式地立誓,今天要準時下班呢?

我:因為我昨天(星期一)晚了下班呀,好慘,所以今天一定要準時走,來補償我的損失。
同事:吓?你又要超時工作?結果你幾點走呀?
我:灰呀,六點(!)才能走啊。
同事:哇,真的好灰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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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何時開始,我們的下班時間,要預較到五點半為準呢?不知道。但我向來是個喜歡準時上班,定時下班的人。

四月至今,我天天八點回到公司,風雨不改。沒有遲到沒有早退,甚至有天咳嗽得像十級肺癆的樣子,也按時回來工作。最晚試過夜裡八點才離開公司(12小時工作!),平均一週有四天可以六點前離開工作崗位。我知道,是很不錯的了。

雖然沒了以前的彈性,不能靈蛇出動去看電影去逛街,甚至累時,伏在桌子上打瞌睡,不過在這裡,我認識了一群好好的同事(好=無聊。我的定義)。日子過得不錯,真的要感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