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December 10, 2007

Shitty Things。

上週與友喝咖啡,談到那些「Shitty Things」。朋友說,乘了一程計程車,那個司機叔叔跟他言笑晏晏,期間談到自己的際遇(可想而知,司機是天下間最寂寞的行業之一,跟一個陌生人,都能談起自己的底蘊來)。司機叔叔說,他老闆的計程車牌照買回來時,才廿萬,後來在97年高峰期賣出去,值三百萬。牌照賣了出去,自然司機先生會得解僱信乙封,你們猜他老闆給回他的補償金是多少?

背景是:司機叔叔已幫老闆工作了十年。

然而,他的老闆,只賠了他七天的補償金。我不知道他們業界的守則,怎分帳怎回佣怎樣的七除八扣,總之呢,司機先生只得到七天的補償金。白白幹了十年,但換來的,是七天的工資。

朋友跟我說,這不是很Shit嗎?
我,啞口無言。

當然要數糟透的事情,實在很多很多。其實朋友也只是想說,你以為自己的事很SHIT嗎?不會啊,因為你還能說出來的話,已不算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