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ne 17, 2009

散 步。


飯前與張先生並肩而行,走了段不長不短的路。

記得有段時間,我常跟他說,我們是屬於兩個世界的人哦!他一聽,就會堅持說,但起碼,我倆都是人呀。我並不是個堅毅的人,一想到與他的身處在不同的世界(他在遠古時代嗎,幹嘛我要寫得那麼突兀呢?其實只是價值觀有點不同而已),就會氣餒。但他從來沒有放棄過我,這麼多年,都沒有。

有一次,他陪我去望彌撒,我問他,為什麼你會選擇我呢?他說,「是你選擇了我」。好像一切的主權,都握在我手。任憑我選擇繼續或放棄,他都一直佇候在旁。

跟張先生吃飯,這麼多年來,我學習到一樣東西,是別浪費。以前與他外出吃飯,我總喜歡像盛宴般,叫得一天一地都是。吃不完,隨它去。張先生後來跟我說,他不喜歡人浪費。現在我與張先生吃飯,叫得很克制,最慘是即使克制地點菜,我還是不能將桌子上的東西吃清!

張先生與我談話時,我八成時間都在夢遊。沒法子呀,我們活在不同的世界裡啊!他說的話題,大多我都沒什麼興趣,樓市啦經濟啦政治啦民生啦生意啦………當然可以談下去的,但幹嘛呀?下班已好累,他又不是我的老闆,我不用逢迎他吧?所以,請容許我繼續雲遊下去。不過有時我與他談自己有興趣的話題時,他卻會得體地接下去,例如電影。嗯,張先生看過很多電影的,但只限暴力官能的那些。文藝片的話,他該比我更快睡著(所以看「恐怖鬥室」時,我首選叫他陪我看!)。

飯後,在回家的路上,下起大雨。他沒帶傘,於是我撐起自己的那把,兩人共用一傘。我堅持自己拿傘,因為上次他負責拿,只顧著將雨傘向我這邊擋,他一身都濕透。我不喜歡欠人的(!)(關事嗎?)。後來雨勢實在大,撐著傘的我已很累,那傘就愈拿愈低了………好慘哦,高大的他,後來幾乎是用頭去「浪」著那把傘囉,咩事呢!

.........原來,我與張先生,都走了很多起伏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