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16, 2009

分手的理由

20090615

蘋果日報


假如感情褪色了,淡化了,那麼你的伴侶就想到分手,我只能說,他/她是個不濟的人。這種人,大抵不能與你共患難的,風花雪月誰不懂呢?當新鮮期過了,生活還原基本步了,要納入現實的生活了,而那位當初信誓旦旦的情人,卻忽然面對不了這種平淡的情感時,也就是你們步向分離的序曲。算了吧,這種人是不值你為他/她傷心的。我甚至覺得,幸好及時發現他是這種人,否則半推半就地結了婚,往後的日子,肯定更難過。不是他難抗婚外情,就是吵吵鬧鬧地離婚收場,更勞民傷財。
怎麼有人分手,可以用上這種理由呢?我們是人呀,人會累的,怎能長期維持激情狀態呢?平淡不好嗎?手牽手散步去,嘴巴沒再吐出甜言蜜語,但佈滿皺紋的臉上,卻可以有個滿足的笑容。日子淡淡即使如白開水,但心裏有愛,就天天都可成為銀婚金婚紀念日,老伴自有老伴的可愛處。
所以,當有天你遇到一個人,用這種理由(或藉口)跟你鬧分手的話,還是放手吧,那人沒什麼值得留戀的。新鮮刺激誰不喜歡呢,但懂得欣賞細水流長的人,才配成為好伴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