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y 14, 2009

工 作。

不是不寫,是不快樂時,盡量少寫。大家無須激動。


關於工作,其實像我這種沒有野心的人,是不會為了工作而不開心的。我又沒打算要升職(做助理的我,還可以有職可升嗎?再升就是CEO喎!),有時被罵幾句,也當那是薪金的一部份(要受氣嘛),我好看得開的,絕不會為了上司的無理取鬧而鬱鬱寡歡。我好像說過,我的EQ,被這麼多年來的地獄特訓而練得超高。

遲下班是不會死人的。而且我現在己自訂下班時間了(昨天的自訂時間,是1845,愈來愈早!)。司機詫異地問,你走了?像不相信老闆未走,我夠膽先走一様。我說,「是呀我要走了,我是人來的!」(不知何解會彈出那句話)

同事們都待我非常不錯。中午叫外賣餐盒,大家都會跟我說,你想吃哪間呀?我們這裡你最辛苦,你說哪間餐廳就哪間吧。嗯,很遷就我囉。


今天老闆死望著我的一雙鞋。平底猄皮兩截色的「TOGA」。好過份嗎?我只不過是上身穿了套裝,再配這雙鞋。是有點怪怪龍吧(其實這雙鞋,應該穿來上班嗎?)。但我個人感覺良好,穿平底鞋好舒服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