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1, 2009

兩 段。

昨晚午夜時份,在線上遇見梁小姐,忙著寫東西,執筆忘字,正好可以問她。後來與她聊了起來,我說,近來才知道,一雙鞋的價錢,原來可以買到一本netbook了。而那鞋還是減了價的喎。究竟這是什麼樣的世界呢?科技好像都不值錢了,一雙鞋反而更貴。梁小姐揶揄我,說我現在是「多媒體自由創作人」(好長的名字),所以一定要有本netbook傍身。我說是呀,「扮嘢當然要扮全套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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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件事,是這樣的。

V小姐的丈夫的同事快將結婚,派了喜帖給他倆。喜帖裡除了應有的,還有一張新人的婚照。近年都好時興這種玩意,那些新人拍了照片,怕沒地方張揚他們的幸福,於是硬要夾一兩張在喜帖裡,迫人眼睛受罪(?)。嗯,可不可以別看到大眾在做什麼,自己又跟著做呢?夾一張半張照片進喜帖再派出去,有意義嗎?真的對自己那麼有信心嗎?收到的人,會不會珍惜那照片先?我覺得真的好變態囉,無端白事你送張結婚照片給我,我跟你又不是有親,扔了又不是,留著又埋沒良心(OK坦白說其實我之前是會扔掉的!現在呢,則會………)。

當年V小姐結婚也拍了好些這種照片,她媽媽問,為何你不夾在喜帖裡送給朋友呀?親愛的V小姐呢,實在是個善解人意的女子,她跟她媽說:「玩嘢咩?!我真的送給朋友,那些照片最終都不知會流去哪裡了……」。

是的!這個世界上的無聊人多著呢,我是其一。我會將收到結婚照片,寄給別人的!留意,是寄給不認識那對新人的朋友喎。而V小姐,在這幾年間,也收過不少我寄給她的這種照片吧。

說回V小姐,她說看到那喜帖內的照片時,有一刻的衝動,是想寄給我的。但後來她又制止了自己的這個念頭。原因呢,是這個世界很細小,兼且世上真有好些無聊的人,若果最終那照片回流到新人的手上,怎算好?

我聽後,一直罵她是「無膽匪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