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23, 2008

I-PHONE。


@我的I-phone很便宜,在「3」出的,才八百多(港幣喎!)。條件是簽約兩年。其實一直沒想過要擁有I-phone,我是科技盲。而且真的想要,會一早想盡辦法,務求第一手就擁有。當去年七月才俊拿著第一手「I-phone」耀武揚威時,我只覺得好好玩,也好勁,不停地玩著左右搖擺那個功能。但沒渴求過自己也要有一部。

@當時,我用的,是具有「PDA」功能的「HTC」。個人感覺,「HTC」是不錯的,我要的,不過是個隨身的秘書,「HTC」足已滿足我。

@那麼,為何要到今時今日才來換「I-PHONE」呢?………不知道哦,可能是被鬼掩眼吧。當時我那部「HTC」的touch screen有點遲鈍,我一想到去「HTC」修理的慘痛經歷,馬上畏縮起來。吾友在旁大力鼓吹,說買「I-PHONE」啦,真的好好用云云………。

@對於一個不常上「You-tube」的人,也不常聽音樂的人,加上也不會隨時隨地上網的人而言,究竟出部「I-phone」來幹什麼呢?我只能說,是個終極的謎。

@但在鬼掩眼下,又被吾友挾持著,結果還是去了「3」。

@新電話,用了將近一個月。其實我並不雀躍,只是貪它出機時便宜。也不覺得用「I-phone」好有型,只覺得它好重,也好吃電。

@但我喜歡輕觸式的電話。有種智能的感覺。

@這部電話讓我最感滿意的,是可以把拍下的照片,即時以電郵傳給同樣擁有「I-phone」的人。我覺得好方便耶,也貫徹了我愛「SHARING」的精神。

@又,在幾乎人人都手拿一部「I-PHONE」的同時,怎樣突圍而出呢(?)。我意思是,大家圍在一起吃飯,人人都是愛瘋,怎辨認到哪部才是自己的。我跟友提議,不如狂貼些貼紙在上面吧。

@有人不停下載軟件進電話,我一聽到已覺煩。唉,其實我只是想打通電話,及有人找我時,我聽到鈴聲就夠。有沒有發覺,這部電話的鈴聲超微小,害我整天錯失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