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3, 2008

幾 段。

關於「只穿喜歡的」,先謝謝大家的捧場。前陣子,caprice寄我照片,我刊出後,想不到接到好大迴響。但迴響都在我的電郵信箱裡。好些不認識的朋友,都紛紛讚嘆說,她好美啊!(聽後我也沾沾自喜起來,嘿,敝站刊的照片,都是久經嚴選的)後來連shirley也說,要她是男的,也會口水直流云云。

然後,是關於那位「八呎九吋男」的。當然我深信他沒有那麼高的,標題只是鬧著玩。有人電郵我,說好想認識這位潮男,覺得他。好。可。愛。此位事主,體內的DNA都幾飛擒大咬喎。雖然我也擔保,這位事主,是個可愛美女(她也寄過照片給我,放在「只穿喜歡的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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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閱報,有段新聞非常有趣。說現在經濟大蕭條,大家沒錢,只好回到原始,以物易物。有人拿自己種的菜,去市場換衣服云云。我看到這則新聞,好開心呀!這不是很好玩嗎?雖則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能拿去跟人家換,但對於這種「抽像的經濟法規」,我超級受落。有些東西,根本不能拿錢來衡量的嘛,最好是你拿你心愛的東西來換,我又認為值,於是成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