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October 26, 2008

趕。急。忙。

下午兩點要去學圍棋,本來時間已有點倉促,在天意弄人下,我幾乎又接近一點半才離開公司。午飯是沒時間吃了,只好在地鐡沿線的「美心餅店」買了一件西餅,邊走邊吃。……當然是在等候列車時,在月台上吃了。我知道如此,既沒公德又沒儀態,但我也不想呀。其實心那句,說到公德問題,我覺得只要保持地方清潔,是沒問題的。但儀態問題嘛,沒法子。

我已盡量買西餅吃了,難道你認為吃麵包會更有儀態嗎?因為體積更大,吃相更難控制喔!

以前,當在路上,看到行色匆匆的途人嘴裡在咀嚼著東西時,心裡不免咕嚕,會想:好趕時間嗎?究竟這些人在搞什麼鬼,有沒有想到影響市容呀?不能把時間預早一點嗎?

Ok,當我經歷了人間疾苦,也正式投入「邊走邊吃」一族後,才明白到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的痛苦法。就是因為逼不得已啊老天爺!誰不想準時下班,然後妥當安穩地坐在食店細意品嚐午飯呢?我黐線的嗎?!

我開始深深地對那群人(包括自己),寄以無限的同情了。有時在車上看到悄悄吃東西的人,我還會站起來,把位子讓給他們。真的辛苦晒!張愛玲說的,「因為理解,所以慈悲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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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去文化中心看跳舞也是如此。節目在1930開始,我又是趕到pk。朋友問,何解這種文娛節目,老在七點半開場呢?而我的答案是,因為演員(尤其舞蹈員),都要空腹表演,以達最佳效果,於是把場次提早點,完事後就能馬上去吃飯了(我真是個天才,什麼都能給予合理的答案)。

朋友說,會不會是那些節目的表演人,想我們表達自己的誠意,要請半天假才能去看表演呢?這樣的話,我們就能在六點吃飯,而不用捱著餓,等十點多才吃了……。(我們好無聊哦,這種話題也能討論良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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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,那天去看跳舞,我也是邊走邊把一件聖安娜的抺茶蛋卷幹掉的。朋友驚訝於我的沒儀態。

唉,我還是傾向「實際」,而多於「儀態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