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02, 2008

兩件關於灣仔的小事。

假如能早下班,又回家吃飯的話,我都會滿心歡暢地,去買叉燒給自己打氣。呢,我之前說過灣仔有間好好吃的燒蠟店的,地址就是面向龍門酒家向右手望去有條小路,進入後見到別有洞天的街市,你一直往前走,第一間燒蠟店在右手邊,不好吃,再走下去,之後那間就好好吃了。但到今時今日,我還沒留意到店名。

今天七點下班。唉。我忽然想到,假如全家人都在等你吃飯的話,是多悲壯的畫面。自己又不好意思,大家又肚子餓。步出地鐵站,想到叉燒,就去覓食。去到時,灰晒,只剩下三條肥爆的叉燒。後來叉燒叔叔極力推薦我買豉油雞,說又香又滑云云。好吧,我說。半隻豉油雞盛惠$40,我不死心還想吃叉燒,就有點不好意思,小聲跟大叔說,可以切五元的叉燒(!)給我嗎?我只想要好瘦好瘦的。

叉燒大叔好熱情,說靚女叫到沒問題(靚女?!)。然後呢,就手起刀落,拿了大塊叉燒斬下去,我心好慌,想喝停他,喂我只想要五元哦,不是二十元囉。是他聽錯了嗎?斬雞與切叉燒途中,我與大叔真情(無聊)對話如下:
大叔:靚女你個樣好細個喎,出唻做事勒?
我(望望自己一身裝束)(可能今天的確穿得有點不像OL吧)(OK,我從實招來,是一條印度民族圖案的超短連身裙子(在形容什麼呢?),再配一雙長靴):唔係啦,我都年近四十啦。
大叔:哇,靚女你真係識講笑,如果你四十,咁佢(指著一位街坊狀的五十歲肥屍大隻女士)肯定十八呀!
女街坊搭訕:睬,我個女都十八啦。喂(又指著我),你以後唻叫佢一聲龍哥,佢就暈晒浪架勒!
我:………(心裡馬上記著他的名字,以便日後來拿著數!)

豉油雞斬好,叉燒切好,我付上六十元。龍大叔說,「話左叉燒唔收你錢!」
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
結果呢,這個晚上我吃了免費的叉燒。以及,覺得灣仔的老街坊,都好玩又有人情味。還有,豉油雞真的好好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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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每個早上都是生死時速,故此我的麵包,都選擇在晚上買來,那麼第二天就不用浪費時間了。但想也想到,晚上的包包,都已不太新鮮,而且選擇也不多。唉x1000。

常去光顧的包包店,那個女店員已經認得我了。今晚她開腔,跟我說,我整天晚上都看到你來買包,你很晚才下班的吧?
哇,聽她如此一說,馬上覺得人間有情(?)。因為只有她知道我工作得好辛苦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