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27, 2007

話 題。

究竟,午飯是否等同聯誼呢?假如張小姐不在,我情願成為獨家村。可能我不擅於跟人相處。或者該說,同事就是同事,我不想在工作的地方尋找朋友。張小姐是例外的,我們的前半生只是失散了而已。要跟一大群同事吃午飯,短短一小時,其實也沒什麼。他們都友善且平和,只是我在大多的時間裡,都像沒什麼好說的,甚少發言。

說什麼好呢?公事?在辦公室還說不夠嗎?8卦新聞?我沒興趣。是非?也沒興趣。裝扮?不好吧,我不穿legging,也不會塗閃爆的甲油......真的沒什麼話題。我承認自己是個很乏味的人,也不懂搭訕的藝術。通常我都選擇聆聽者這個角色,如果當天遇到有趣的話題,就會感到很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