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20, 2007

今天的辦公室生涯。

這個早上,乃了嘢。一封信裡,竟打錯了兩個錯字。第一個,是對方的名字,明明是「Mike」,但我打了「Milk」(!)。Milk喎,牛奶喎,唉。第二處更過份,明明是「oranges」,但我打了「organs」(!!)。當老闆指著那錯處時,我自己也狂笑了出來(心裡)。

我究竟適不適合做下去呀請問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