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01, 2007

新舊公司。

去了新公司簽約,我關注的不是花紅大假或福利,而是dress code。我問行政部門的小姐,要穿套裝嗎?她說也沒有規定,只要穿得整齊就好(好嘢!),但切勿穿得古靈精怪(慘!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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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舊公司工作十年,那裡等同我第二個家了。可想而知,私人物件多得不知怎形容。我在那裡,有一個小房間,除了一些公司的機密檔案,就全是自己的東西了。書,數以百計;影碟唱碟幾十隻(常在公司看VCD囉!咩世界…);還有衣服及鞋。雜物幾大盒。而且還有布偶及玩具。

叫一架雞記,要多少錢呢?他們會連搬運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