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開衣櫃,超過半數以上的衣服,是不能穿來上班的。我意思是,不能穿去嚴肅的場合,譬如說,開會或見客之類。這幾年我的穿衣心態,的確改變不少。可能受了果先生的影響,又或者該說,我們互相影響了對方。
我以前常穿素色,黑白灰藍,天天像守寡或帶孝似的。而且也不戴任何配飾的,怕煩怕累贅。自從與果先生結伴同行去逛街後,日子下來,我開始接受好些嶄新的配搭了。
讀者們須知道,果先生是個色彩狂徒,什麼迷妖綠,閃電藍,Flamingo粉紅,他都能往身上堆。對於各種奇裝異服,他根本不理世俗眼光,通通穿出來亮相,例如波點褲(褲子是紫色,但波點是白色的(!)),還有恐龍大布袋,七彩星星tee,雨夜屠夫才穿的大褸等等,總之好些人見人打的裝束,他都有膽量穿出來,而且穿得滿有自信。這些,全是保守的我所敬佩的。
就因為他,我也開始嚐新。由最初接觸亮麗的色系,到慢慢接受奇裝異服。當然也買了某些讓我後悔的衣服(貴到爆,但最終又無膽穿出街那種。真是一眶眼淚)。如今我打開抽屜,要挑幾件像樣的工作服,倒成了難事。
我想,果先生這幾年,其中一個轉變,是多買了素淨的衣服。黑白灰藍,這些日子他常穿。以前他還常嘲諷說那種色系很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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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年來的造化,是我覺得每件衣服都有其市場,也有其漂亮之處,千萬別彈三彈四,挑剔成癮,說那衣怎醜怎恐怖。其實,只是你適不適合穿著那衣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