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4, 2007

露 趾。

因為這雙鞋,Ca小姐一直說現在的zz好可怕,完全步向OL勢代。是嗎?但我真的從心底裡,喜歡這雙鞋啊。而我也相信,OL喜歡的牌子,是「Le Saunda」(公司裡的女同事,好些是情迷Le Saunda的,還說半價買才實惠云云)。我其實很愛穿露腳趾的鞋,因為我常自大地認為,自己擁有足以讓戀腳者有性衝動的腳趾(!)。

我猜,大多數人情願買些有logo的衣衫鞋襪來滿足虛榮心,即使不是大大個標誌,也總會有點蛛絲馬跡讓人看到那種。於我,現在是重質的年紀,穿來不舒服,我理你是什麼大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