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ugust 31, 2006

與飲食穿戴無關。

一則讓我慶到爆,又得不到任何同情的事。

今晨四時四十分,隱約聽到狗狗在客廳吠個不停,是根本沒有意欲停下來那種,我只好拖著沉重的身子,腳步浮浮地出客廳看看出了什麼狀況。OK,首先我赤腳踩到了濕濕的地板(!),心知不妙,開了燈,哇!小便大便各一灘!

那是四時四十分,清晨,天還未亮。

本來還未從睡意中甦醒過來的我,馬上火都唻埋,就地正法式地鎚了狗狗幾拳。明明可以在露台解決的事,幹嘛非要在客廳?這分明是耍我吧!越想越火,又打了牠幾鎚。(狗狗是隻接近一百磅的狼狗,根本以我的縛雞之力打牠,牠都沒什麼反應)然後,在清理大便的當兒,又不小心地將排泄物沾到自己的手指(!),哇,我又火起來。為何清晨五點未到,人人在被窩中酣睡的當兒,我要清理大便呢??

搽小便、過水x2、用滴露搽地板、過水x2。來來回回,我清潔到清晨五點半才完工。天!!!當然清潔途中,少不免我又走去毒打我的狗狗。

今早我將這事分別說過三位我信任的朋友,他們有以下的反應。

Ca小姐:好心你對隻狗好D啦,多D關心下佢啦。(哇,我對佢仲唔好呀?!)
V小姐:你咁打佢,佢點呀?好無人性呀你!(我無人性?我四點幾起身清理現場仲無人性?!)
果先生:小狗好慘呀,真係好慘呀佢……(下?!咁我呢???)


究竟哩事先?何解講到是我的錯先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