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23, 2011

早餐。貧富懸殊。

在別人要工作的早上,我喝這個配麥記的魚柳包。負責開酒的人說,哇真係夠折墮,吃魚柳包,但飲幾百蚊支香檳。喝了一口後,我說哇好好味啊(未喝過那麼甜的香檳)。「小姐,哩支香檳用唻配甜點架!」(那麼現在配魚柳包都 OK吖)

味覺粗糙的我,向來喝香檳,只能分辨出「酸」或「好X酸」,你若問我能不能喝出有橡果或百合花(?)的味道,我永遠是一臉茫然的。這支香檳真的好好喝啊!

題外話:其實我的魚柳包,理應搭杯麥記的果汁先生的。但戲劇性的事往往發生在現實中。話說那個早上,負責買早點的人,正在輪候那條長長的人龍(我則像條死蛇般攤在麥當當裡等吃囉咩事呀)。排他前面的,是一個看來四或五年級的小朋友,輪到那小朋友時,他就一直猶豫著不知道該要什麼飲品來配他的漢堡包,擾攘了很久(幾分鐘),他決定了要一杯可樂 + 一個漢堡包。問題是,他要了包,又不夠錢再付那杯可樂。結果,當然受到後面排隊的人龍嘖嘖聲。
於是,那個小朋友,只要了一個漢堡包。據吾友當時的形容,那個小朋友,該是儲了很久的錢,才能吃上一頓麥當當。於是吾友在買完我的魚柳包餐後,經過那小朋友的座位時,就把我的橙汁送了給那個小朋友。

這種行為當然夠善心,換了是我,會把薯餅也送給那小朋友的。不過問題是,究竟我親愛的友,有沒有想過自已的樣子,是惡死騰騰,生來一副大毒梟的模樣呢?那個小朋友,真的會喝由他手上送他的那杯橙汁嗎?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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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吾友說,貧富懸殊的局面,真的日益嚴重。一個四五年級的小朋友,竟然連吃一個漢堡包都要儲錢,日子應該相當的難過。

我想到小時候的自己,家境雖然不好,但還未至於想吃什麼,要自己儲錢那麼淒涼。抑或,我那時候,也沒什麼特別想吃的東西呢?(應該屬後者多了)那時候的我,完全沒什麼慾望,對吃對玩具對衣服等等,都有種看破紅塵的隨緣。可能那時候已明白,即使要求什麼,父母辦到又如何?還不是最終苦了他們嗎?於是,一直循規蹈矩地,做著我的老人精角色。

好像,是到成人了,自己有能力了,才變成大花筒的。或者是克己太久,可以發洩時,就盡情發洩。我是幾年前,才懂得節制,才漸漸變回一個正常人。

願那天的那個小朋友,將來可以成材,吃自己想吃的東西,做自己想做的事情。不過我還是覺得,首先不要自卑,因為一看不起自己,就做什麼都不會暢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