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在家執拾,鞋櫃一早已有滿瀉之嫌,我就一直避而不提,日常也當自己時運高,視而不見。今天終於要面對困境(?),扔了好些高跟鞋。其實有些鞋子,你心底裡知道,自己已不想再穿。與款式無關,況且我買的款式是可以穿十年的(但真會穿十年嗎請問?)。現在上班,除了配帶搏抄飾物外,我也愛穿球鞋。闊闊的西服褲襯雙球鞋,我覺得非常醒神。
上回不是提及在看eason演唱會前,我們在某間食肆被讀者朋友認出來嗎?我叫她留下地址,說會寄點東西給她。嗯,那位單純的讀者,真的把地址留了下來!結果我寄了什麼給她呢?當然是附有意義的東西啊。就是一大本「自家烏冬」的餐牌給她囉。她收到,竟然好開心(!)。
書桌很亂,比亂葬崗更亂。我意圖去執拾,先把影碟與雜誌分出來;再把書/唱片放回書架及唱片架;將生日時收到的各大小卡片存放好;把這陣子配戴過的飾物放回盒子裡(好懶,可以戴完後就扔在桌子上,愈積愈多);玩過的玩具盡量歸回原位;在疊到七層樓高的書籍底,竟然發現有半排吃剩的古古力!!!唉。幫工以前好心,會幫我盡量收拾好桌面,等看來沒那麼亂。這幾個月她已呈放棄態度,完全置諸不理了。
唉,我想放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