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發覺,身邊大部份的男性,我指那些剛陽味很濃的男性,對同性戀都擺出一副不太接受的態度,當然也有人更極端地表明,很厭惡男同性戀,「佢老味咁多嘢玩點解要玩後庭?」
漸漸我就明白,原來好些男性,是從心底裡接受不了同性戀。覺得他們是異類,有辱男性尊嚴,於是人前人後也有種反同性戀的心態。也有人表面上接受,但內裡卻是古老石山。
不過近幾年,隨著日漸開放的思想(當然有些人是永遠接受不了的),同志相繼出櫃來捍衛權益,人們的接受能力好像高了。前幾天的夜裡,我在灣仔的街上,看到有男同性戀者拖手閒逛,那刻的感覺是,很溫馨。他們是人哦,心裡有愛的,為什麼要被人無故歧視呢?假如真有上帝,祂該因為感到人與人間的愛而欣慰,而不是著眼在性別的爭拗。有什麼比愛更重要呢?
而我,早於很多年前,已明白到愛是很單純的感覺,你可以愛上貓愛上鯨魚愛上任何東西,只要那東西,讓你覺得快樂頂透就好了。愛上同性我覺得一點問題也沒有,有問題的,是那些走出來諸多抨擊打壓的衛道之士。……不過算了,或者他們只因為沒人愛,才會有那種怪誕做法。還是別與他們計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