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1, 2010

全是碎句。


@如果你說,一個正在專注工作的男人是充滿魅力的話,那麼我覺得,一個願意下跪,向女伴求婚的男人,更加吸引。

@雖然「求婚」只是一種表面的儀式,但卻是每個女人都受落的舉動。那包含了誠意,以及甘願承擔。

@近來我常在想,一切只是「你願不願意」的問題。

@假若你願意去維繫,甜蜜可以持續十年或廿年。當然甜蜜未必是初相識時,新鮮感所帶來的那種甜蜜,而是轉化成一種溫馨及守望形式的甜蜜。

@若然你不想再去維繫,無論對方待你多好,你都總是看他不順眼。但其實,他什麼也沒做錯,甚至不停在討好,甚至溺愛你。

@多不公平啊!是的,就是如此。

@人生最重要的是「排序」,劉天賜說的。什麼都有先後之分。

@我們永遠不能遇到完美的人,因為,我們本身也不完美。於是,你只好將心中的要求排個次序,先要身裁好,然後才能幹,之之類類。從來「美貌與智慧並重」只是口號,又或者只限出現在選美會上。除非你是有錢佬,否則應該不會娶到那種女人。

@我從不因為醉酒,而胡亂說話。雖然酒醉尚有三分醒,但鑑於「認真的個性」(ok,請不要喊打我),我還是喜歡在極度清醒的時刻,去承諾/答允/請示/要求。我的小原則之一。

@何謂幸福呢?就是在人前人後,都彼此愛護着。或者說得再簡單實在一點,是幾年,或十年過後,你們還願意手拖著手,共同分享生活的點滴。

@嗯,對啊,手牽手其實是好重要的。

@(故此,我現在天天睡前都在塗潤手霜,好等將來,雙手白滑一點,老來被牽時,畫面悅目一點)(我果然,是個極有前瞻性的人啊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