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28, 2010

氣 味。

曾經有個男人,與我在一起後,也轉用了我當時用著的香水。他的解釋是,用著同一種氣味,感覺似遠還近,就像喜歡的人,一直伴在身邊一樣。

我當時覺得,這種想法好傻呀,放棄了自己慣用的氣味,投身到別人的世界裡,那裡有不一樣的景緻。你並不知道是否適合自己,但你願意接受,並相信那是適合自己的。

怎說,這種求變,怎都帶點冒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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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了多年Marc Jacobs的Blush。自從知道即將停產後,就大手買了多支回家。不過終有一天會用光的吧。今年七月時,看到即將殆盡的香水,就想到,該是時候轉氣味了。雖然,我並不太想。

走進「莎莎」,頭就開始疼。我清楚知道,只要在那裡試多過五種香水,我鼻子的功能就會失效。既如此,就不試了,買回以前用過一陣子的issey miyake (homme)暫時用著,稍後再想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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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個月後的今天,又到了解決香水問題的時候。我想:

@要一支真心愛嗅的氣味;
@最好不要用兩用,又會停產。當然某些牌子是永恒的,譬如說,CK的Eternity,或者Chanel no.5,但我不喜歡那些味道;
@簡簡單單的外型就好了,我不想每個早上都拿著像手榴彈之類的東西來擾攘一番;
@不喜歡太女性化的,也不太喜歡很男性化的;
@中性或氣味不太濃烈的就好了,我沒有臭狐,不需千里已嗅到的香水味;
@什麼香水有白蓮的氣味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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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忽然想到了那個男人的做法。我意思是,那個曾經讓我覺得好傻的做法。去買一瓶喜歡的人正在用著的香水,每天早上醒來,以它淨化心靈,把它像件外衣地披在身上,然後,像與他同往。

其實,也帶點浪漫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