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04, 2010
暢遊新加坡。(上)。
@上週四下班,原定直去機場,怎料那班國泰的機,由原來的八點起飛,延遲至九點多才啟航。所有的盤算只好全得推後。唉,本來擬定去到新加坡,還未足午夜十二點,放下行裝,可以去夜市吃東西的嘛。怎料人算不如天算。
@凌晨一點才降落新加坡機場,過海關/出境/等候計程車,一輪舟車勞頓後,兩點才抵達酒店。幸好行李箱沒有寄艙,否則可能更耗時。在計程車上,司機叔叔問我,你一個人來唸書嗎?………(事後將這事告訴同房的人知道,此人馬上以譏笑的口吻說,「哇個司機咁識講嘢,你肯定俾好多貼士啦?!」頂吖,又被其估中!)
@一早已被人警告,切勿帶煙入境,要是被海關抓到,會罰錢的(好像要罰S$50)。故此未到酒店前,我跟司機叔叔說,順路的話,我想去便利店買點東西。司機叔叔以疑惑的眼神,用倒後鏡望望我,問:你想買什麼?
我:香煙。
司機叔叔:你抽煙的嗎?你的樣子不像呀,抽煙不好(下刪不停地碎碎唸三百字)………
我(截斷他):不是我啦,買給同房的!我早睡早起好健康!!(都不怕雷劈的我,只好以此杜絕他)
@在新加坡,一包香煙售S$12(在機場兌換錢幣時,是S$1=HK$6.364),換言之,一包香煙在星洲的價格約七十多港幣(!)。新加坡的政府,果然比我們的政府更絕呀吓!
@首晚住在「The Gallery」,一間於星洲第一代的Boutique Hotel。唯一印象深刻的,是那間雙人房,房間裡有兩張單人床,但那張床,是給小矮人睡的嗎?我五呎三吋睡上去,都有點岌岌可危,隨時一輾轉反側就掉下床的危機。若是西方人,應該整晚都不能反一個身吧?!
@一夜無語。第二天早上,各自活動。勤勞的蜜蜂要去工作,而我,則像個放了監的囚犯一様,第一時間跳上計程車,直奔「Topshop」。勁哦,我嚷了好一陣子,要去「Topshop」踩場的,終於有機會了。這個稍後再寫。
@除了去「Topshop」,也去了Raffles Hotel的「Front Row」(為了去看Cosmic Wonder Light Source的亮麗服飾)。「Front Row」相連「A.P.C.」,在那裡看到A.P.C.與Aseop剛在九月中才携手出品的洗衣液(手洗)。Ok,我想說的是,今天致電Sales原來香港也有售了,還比星洲便宜很多很多很多,我不禁在心裡怒燒炮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