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October 30, 2010

碎碎唸。

你是喜歡戀愛的感覺,還是喜歡那個人?這完全是兩回事來的。

我有時,還是會有種不安的感覺。難以言喻的不安感。

像採到長白山頂的靈藥,珍貴之餘,又擔心轉眼間被人奪去。

或者,像我這樣的凡人,何德何能覓到瑰寶?

只怕在措手不及間,失掉了閃亮的星星。

我願意為了那顆星,微亮而淡黃的小星,放棄整個宇宙。

因為那星星,有雙帶笑的眼睛。

當你認為那人傻得可愛時,你大概已很喜歡他。

何時才到鍾情的程度?是你願意傾出至誠來的時候吧。歌詞這樣寫的。

那麼愛呢?我也不知道。

讓我來告訴你,喜歡戀愛感覺的人,只愛那種感覺。誰來誰走也沒所謂,他/她所著緊的,只是能否在感覺裡重生。

所以,愛上那些喜歡戀愛感覺的人,是件萬劫不復的事。

有些人,不會單單宣稱如何緊張你愛護你,只會默默地做好本份,像一隻獨自耕耘的老牛,誠懇而不動聲色。假若他遇到一個也在田裡幹活的女子,能明白他且同樣愛惜他的話,誠然是美事。不過,現在大多數的女子,都愛在城市工作。

愛愛就不愛了,究竟是什麼地方出了錯?

於我而言,是因為彼此的步伐不再一致。你速我緩,你慢我快,或者到了分差路,各抱著自身的理想或祈願,不想讓步。

步。伐。一。致。

並不簡單。

我偷偷地想,假如散步時的步速一致,能否預言將來也會是對互相體貼的伴侶?

秋天了。由春天走到夏天,夏天來到秋天,秋天通過冬天,然後,週而復始地,回到春天。明年三月,一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