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始有意識地裝扮自己,源於中三。但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姿整的人,我是那種可以由起床直至步出家門,十分鐘不用的人,刷牙洗臉洗頭換衣服,完全在生死時速的狀態下完成。
說回中三那年。那時候的我,是前面劉海,後面束了馬尾的。怎能從芸芸女生中突圍而出呢?我自覺除了性格夠喪外(唉!),還因為我天天都以不同款式、不同粗幼、不同圖案的絲帶,結不同的蝴蝶結在頭上之故吧。很原始地打個蝴蝶結在馬尾上而已,但那時候,我天天都做著這種事情,而且還很用心地做著。因為,我覺得那個蝴蝶結,讓自己快樂,也令自己變得與別不同起來。
看回中學時期的照片,尤其那段束「蝴蝶結」日子,我的包包面(我那嬰兒肥,去到二十歲才漸次減退),再加上那個絲帶結,真的十分惡搞。
高中時,不再迷戀蝴蝶結了,覺得那是小女孩玩意。開始追求名牌(!)。我們常常看不過眼,怎麼現在的小朋友,一個書包都幾千元,還是L.V.喎,但想想自己,那時候也不是同樣的過份嗎?我們那個時代,用「polo」,用「bold」,也用「burberry」。錢都不知從哪裡來的(當然是父母的血汗錢啦)。初出來工作時,沒有信用卡的,買一雙timberland要千多元,消費是薪金的三倍,我一直回想,究竟我是怎麼活過來的。但我可以肯定,出來工作後,我沒再要過父親的錢(我也懂不好意思的),因為實在不想他擔心(擔心為何自己生了一個如此敗家的女兒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