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
擾攘了幾天,在七嘴八舌的意見下,終究有了決定。由於我實在知道自己需要什麼,故此還是決定買部黑夜之王。既然決定了,那麼事就好辦了(理應如此)。可是,我身邊那位施主,則不停擲出很多意見給我,譬如說哪個牌子還有部更新的;哪部更薄;哪部最輕;哪部是潮人之選.........然後弄得我有點迷惘。
(二)
後來,我發覺到D的Ricoh GR放在那裡整一年都沒用過(從來沒見他帶過上街,多是以手機拍照,我心想,肯定是因為扮型才買那部相機啦!),我就跟他說,喂反正你那部相機放在那裡不用,不如給我用啦,又環保!這位施主聽後,就黑口黑面兼默不作聲地,走去拿了叉機給我。得寸進尺的我又說,那個相機套好大舊呀,我唔要呀!(註:是個Porter的相機小包包)他聽後就發火,說那部相機是要好好保護的,而那個相機包包正好就可以防撞防震云云。我當然沒理他,只拿了相機就走。
(又註:他是那種很愛護身邊物件的人,只要屬他的,都會細心呵護。我爸也一樣,總有種能力,讓自己的物件,都歷久常新)
(三)
拿著相機鬆毛鬆翼地去吃第一頓飯。目的地:南丫島海鮮檔。拍了幾十張後,就發覺那部相機非我所想像般好,拍出來的室內效果,光線不充足,還有點怪(okok我明白可能需要調較,但說過了,我這種不想動腦筋的人,只是想拍幾張食物照唧)。
後來乘船回到尖沙咀,又懶勁想拍夜景,是的!用傻瓜機拍熣燦迷人東方之珠的夜景喎!........當然,是拍得一劈嘢的。
(四)
然後我,就將相機隊給D。
他問:做咩呀?!
我:我唔要勒,都拍得唔靚!
他:!!!!!!!!!!!!!死仆街!!!!!!!!!!!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