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pril 04, 2009

從一頓飯,頓悟道理。

史上最令人灰爆的事情,怎麼總在我們身邊出現呢?

灰爆事情之一:前幾天,本來預計今晚兩個人的晚飯,會變為N個朋友的聚餐,但結果呢,是有人要賺外快(?)斷然拒絕今晚的約會、有人忽然要外遊(著草?)、有人強烈反對吃壽司(?)(這位大哥說,一週起碼有一天要去板前報到喎!我們猜,是其女友的意思吧)。於是黐線地,又由N個人的聚餐,回歸到兩個人吃飯。什麼人來的呀請問!?

七點正,鼠小姐已飛奔去銅鑼灣的「板前」輪候,當時號碼是120,她手上拿著的,是205。我接近八點才到銅鑼灣,那時的號碼為160。於是我們流離浪蕩地在銅鑼灣亂逛,去買了古古力,又走進小商場看精品,再去寵物店看小狗小兔,又對街上的情侶評頭品足一番(何解現在的情侶,那麼開放呢?非要在大街大巷打車輪,還要像連體嬰地黏在一起。假如我手上有把機關槍,一定掃死他們!)。好了,時間去到九點了,我們再折返「板前」,哇頂啊!已叫到215。結果因為人家要公事公辦,過了五個號碼已不會給客人入座,我們當時的反應,簡直想抱頭痛哭。

去了「千襾」,要等;再上「千襾」樓上的「和民」,也要等。都九點半了。好慘啊兩個餓壞的人都快暈倒街頭了。別忘了我們先前為了死守「板前」還在街上不停亂逛消耗體力啊!結果,靈機一觸,去了「美味廚」。很久沒去吃啦,上一次坐在那裡,該是去年與果仔吧?印像中,果仔對這間食肆也沒什麼特殊好感。但我真的好喜歡那裡的排骨菜飯啊,久不久就要去一趟。


好餓,一坐下已瘋狂亂點,二個人可以吃五大碟東西嗎請問?還叫了喜力,因為有人說「好口渴,快死」。結果是,當吃完那碗排骨菜飯後,大家已飽了七成。其他的東西還未吃喎喎喎喎喎喎!(後來鼠小姐強迫我打包回家………)(我今晚宵夜會用麵包夾醉雞囉………)

我跟鼠小姐說,好折墮呀我們,你不知道很多人餓著肚子嗎?鼠小姐問我想點,我說,不如我們再每人吃多一塊那個蝦子豆腐啦,要尊重食物,你不知道有很多人餓著肚子嗎?......(下劃二千字)......鼠小姐最怕的,是我不停煩她,於是只好無奈地吃起來。看到她的吃相嗎?本來一心想把食物塞到飯盒裡叫我帶走的她,此刻正無奈地一邊被我地獄式囉嗦,一邊在吃那塊豆腐.........好明顯她已瘋了囉仲抱住個飯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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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鼠小姐分享一些小看法,我說,前陣子與emily吃飯,她說做了什麼事情,都要學會承擔。
"正如今晚咁,我地要承擔個後果囉,因為唔肯安份地等,非要周圍行,結果咪吃唔到壽司囉。"
"#$%^&()_5%^&()$%^&()_(&^%$!@#$%"

Friday, April 03, 2009

夢。


近來常夢到貓。誰是解夢大師呢?請指點我的迷津,唔該。
有一次,是夢見我的黑貓,牠在夢裡懂說人話啊!樣子也十分古惑,像極卡通片裡,那些整蠱造怪的貓兒。我好像去了宿營,牠也跟了來,是忽然出現在我與男伴間,還提議我們去暢泳(!)。
另一次,夢到了一隻虎紋的貓,碧綠的眼睛。
總之近來頻頻夢見貓………。
(會不會因為看了那段新聞呢?那個仿裝好心的變態男殺手,領養了十來隻貓後,貓兒可以從此人間蒸發掉。假如真是他下的毒手,我願他有應得的報應)

Thursday, April 02, 2009

青玉案。


剛看完董橋先生的「青玉案」。近幾年牛津幫董先生出的書,包裝都別具一格,由「記憶的腳註」(絨毛封面,這本我最喜歡,讓我想到北極熊!……真是罪過……)、「故事」(墨綠的布封面)、「今朝春日好」(墨綠底色燙了金邊)、以至「絕色」(寶藍色四角燙金圖案),本本精緻。新的「青玉案」,墨緣封面除了燙金,還插了紅調的寶葉。

以前不愛看董橋,基於不懂欣賞。這兩三年才真正喜歡上董先生寫的東西,可以輕描淡寫地道出那些深沉閱歷,用字精妙而簡短,或者我該說,董先生的用字,讀來像閒話家常,但字裡行間盡是盎然的雅意。我的詞彙貧乏,不知怎去形容。

節錄於「青玉案」,P. 59。
「世道莽蒼,俗情如夢,回想我早歲結識零星塵緣,幾乎都是些微渺素樸鄰家凡人,沒有高貴的功名,沒有風雲的事業,陰晴圓缺的生涯中追慕的也許只是半窗綠蔭、一紙風月:『我們在人生的荒村僻鄉裡偶然相見,彷彿野寺古廟中避雨邂逅,關懷前路崎嶇,閑話油鹽家常,悠忽雨停雞鳴,一聲珍重,分手分道,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在蒼老的古槐樹下相逢話舊。』早年寫的這幾句感遇我至今體難免更深了。」

Wednesday, April 01, 2009

零零碎碎,小事兩宗。

我有好些可愛的朋友,那種可愛法,不知怎形容。當然可愛有時與白痴,是只差一線的。明明週五晚上,只約了鼠小姐晚飯,後來不知怎的,又愈叫愈多人。人多,自然亂,吃什麼更成了熱選話題。好像每次大堆人吃飯,為了吃什麼,都要例必討論整週。「唔改又改又唔改最終都係改完又改」的一頓飯,究竟會吃什麼呢?


大家都知道我是環保份子,近來不停寄書出去,用的都是循環再用的公文袋。我會貼一張紙在公文袋上,再寫上地址。這種貼與寫的工序,其實都頗費時,也要不停用漿糊棒封封貼貼。我上週問同事要了四支,她問我是不是拿來吃?我含糊過去。昨天又用完了,真的好驚,不好意思再去問她。今天終於硬著頭皮去討文具,同事反了一下白眼,叫我自己先行離去。轉了一個頭,她拿來整整一盒的漿糊棒(!)。加一句:「咪再煩我呀吓!」。好厲害,我要那麼多漿糊棒來幹什麼呢?不如當小禮物,寄給大家(那些買書的人)吧。

那碗苦澀的糖水。

我說,人愈大,原來拿來悲秋的時間會愈短。

Emily說,不是那樣的。只是因為年紀愈大,我們愈懂得控制/處理自己的情緒。

我們反覆地談著電影與生活,將劇情套進生活,在光影裡投放想像,在黑暗處流著自己的淚。我聽她細訴著屬於自己的故事,比大螢幕中的更曲折。我也說自己的,像個敍述者般,平白無奇地訴說著。我補充說,沒什麼,只是突然感到好低落。也許快月事來潮了吧。

我說,人生充滿無奈。

Emily說,只是我們能控制的事情,一點也不多。

對於承擔,大家都有了嶄新的體會。或者我們看來敢於承擔一切的勇者,最終原來是個懦弱的人;而一直以為會逃避困境的我們,最後竟然留下來,收拾殘局。然後,我們明白到,好些鏡花水月,只宜觀賞。回歸現實,只能什麼都靠自己。

知道什麼叫把自己照顧妥當嗎?不是日常的起居飲食,那些生理上的需要,誰不懂?我說的,是心靈的照料。


飯後,去吃甜點。說了很久,要一塊吃榴槤,終能如願。然後,emily死都要送我回家,可能怕我在電車上跳軌。她一直說,你是正能量大師哦,快點開心過來可以嗎?

被人護送回家的感覺真好,我極喜歡臨別的擁抱。
謝謝你,親愛的。

Tuesday, March 31, 2009

終須一別。

在好些戀愛的日子裡,都有男孩子送我回家。那時我住荃灣的山上,所結交的男友卻遍及港九新界(!)。有些沒有車子的,就乘公車送我回家,再折返自己的家,天啊,他們有住觀塘的、沙田的、大埔的、以及港島區的。

我常常都覺得自己非常幸運,遇到的男孩子,都願意睡少一點,來換取多點見面的時間。那與kinder*期沒有關係,而是那些男的,都是好好的人,他們不會只在追求時才大獻殷勤,而是日子久了,還是那麼細心體貼。
*註:「kinder期」指熱戀期,像kinder出奇朱古力蛋般,又好玩又多fun而且驚喜處處。

有些同性朋友曾跟我說,男友從來不會送她回家。飯後大家各走各的,或去完男方的家溫存後,女的也是獨個的走。當時我聽後,覺得好悽涼。………也許,是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理所當然了吧。原來,當有一天,那個曾經用盡全力愛過你的人,忽然把對你的愛,統統收回時,你就會明白,沒有什麼是老奉的。

故此,當他在公司勞碌了十小時後,還會去公司樓下接你下班;會記得你喜歡吃的水果或零食,偶爾買來逗你開心;在早上跟你說早晨,在晚上給你一個good-nite kiss(即使在電話裡);會主動告訴你,他的行蹤;依然會問你冷不冷、熱不熱、曬不曬;會為你打傘時,請你一定要感恩。

沒有什麼是必然的,包括那些恒久不變的愛。

書。

好些陌生的朋友來信說,書收到了。想不到大家那麼有交待,讓我感到好窩心。

大家都說,想不到我的字體是那樣的………。是嗎?可能我看慣自己的字,並不覺得有何特別。但我好喜歡寫字,是揮動筆桿地書寫。小時候,也習了書法幾年。

有朋友說,那書的內容,看後讓人好抑鬱。還有人寫了書評給我,放在這裡,看你們有沒有同感。


「一直都有追讀《穿戴聽看網不盡》,它是每天上班的必需品。上周從作者那裡訂了這本散文集,透過銀行轉帳付鈔時,心下納悶,她真的叫黎華嗎? 我從來都以為,黎華是化名,她是劉華的歌迷/ 影迷,所以網上化名黎華。

若果沒有人告訴你,《穿戴聽看網不盡》與這本散文集的作者是同一人,大概也聯想不到,現在文筆字句間天馬行空、常讓人常忍俊不禁的女子,2004年曾經憂鬱傷感過。

曾嚐悲傷,所以現在更懂得及時作樂。

大概是這樣吧。

雖然散文大都沒有特定的題材對象,我覺得這本書骨子裡,其實都在抒發作者對她愛過的男人複雜多樣憂郁難捨的情感,那管有些文章內容完全沒提及過他。

那是書寫的情緒狀態。

語調極其平靜地訴說事情,有關他的,不關他的,處處透出淡然,似把自己與這些事劃上一道分界線,是已過去的,用詞遣語卻流露著華麗,用這些華麗表達自己其實多麼在乎不捨。

它給我似曾相識的感覺。

從前,每每感情遇挫,打後一段時間,我書寫的日誌總帶著淡淡的調子,文句卻有更多斟酌與思量,想寫得秀麗一點,但又不願把情感過份外溢。

這些都是我的猜測,以己度人。

《別人的心情》系列,除了男女間無奈的愛,其實也有女性間深厚情誼。

也許,你認為我的說法怪異。

把整本結集讀完後,雖覺文筆流暢華麗,是有質素的,但卻不想作者推出第二本。

這樣的書寫情緒狀態,若非虛假,長期下去,是多麼沉重倦人?

偶然用這種情緒書寫繾綣昔日情懷便已足夠,毋庸添加主角。

「難走,也得走。人生,有缺,也會圓。」」

-- from Dougla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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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驚訝於自己情感的澎湃、那種近乎病態的沉溺,究竟那時候,我是怎活著的呢?當然不是歷經了哀痛,才懂得放開,我從來是著重平衡的。

謝謝所有捎我電郵的人。你們真好,是春日裡,我頭上的一扇花。

Monday, March 30, 2009

我是。靚。女。(?!)


從來沒懷疑過自己的受歡迎程度,尤其抽著環保袋在街市走動的時候。那些亞姐,看到我真的像看到蜜糖,「多謝你呀靚女,你真係環保」、「哇環保袋,你真係有心呀靚女!」看!靚女之聲,簡直此起彼落。有時還會逗到果販亞叔歡心,送多一個半個蘋果給我。

試過有次去街市(咳咳,其實我雖然不懂做菜,但好喜歡去菜市場。因為看到色彩鮮明的食物,心情會好愉快),將買到的東西統統裝到環保袋裡,菜啦/水果啦,還有碎牛肉(這個當然有用膠袋盛著,黐線的嗎,你不會認為我叫肉販切後,直接放到我的環保袋裡吧?)(不過現在我會帶備一個食物盒,假如買鮮肉的話,放進去就不用浪費膠袋了)(ok,我必需坦白,其實一個月,我只有那麼一兩次去菜市場………)。說回那次去菜市場,我足足買了十多樣東西,而沒用膠袋啊!

救救地球,希望大家也少有膠袋。我想我們的下一代的下一代的下一代,也能看到大樹。

血淚築長城。

天天都忙到甩轆,連午飯時間,都要工作。某同事說我在公司,像一個奴隸。他又說我是奴隸一號,而他是二號。我聽後,完全是笑中有淚。

上週五,照理「蘋果」的稿,應該呈上去了。忙得沒太多時間寫,幸好,我的其中一個特點,是只要寫下第一句後,就能字如泉湧,每篇稿,不用十五分鐘已寫好。有時,我也好怕這種異能(?)會忽然消失。

穿了球鞋回公司,又換上一雙正常的皮鞋才開工。我像偷偷摸摸做人一樣,何時才能穿爛褲子回來上班呢?該是我辭工後的那個月吧。

春天來了,夏天還會遠嗎?所以,好驚。近來不停四處打聽,究竟哪種防曬的日霜最好,我要為自己作好準備。

覃先生跟我說,「我有幸認識許多美麗的朋友,美麗的都多愁」。是這樣嗎?

去看展覽、去吃壽司、去喝刨冰、去高消費場所買衣。不同場合,身邊都有著不同的人為伴,我在想,究竟那伴,是同一個人好,還是不同的人好?

Emily曾跟我說,找長久伴侶,最好是大家有共同嗜好/興趣,以及生活相近的。即是,大家都不愛清潔/洗碗,那麼等蟑螂與我們同眠吧;大家都愛看電影,一有新電影上映,觀後總有討論不盡的話題;大家都是文人/粗人,同聲同氣,之之類類。也許這個觀點是對的,否則我愛藝術你喜歡打機,怎搞?

像有了不明文的慣常:
1)週五去看2130;
2)週日晚去吃千襾壽司;
3)每個月去一次藝術館/博物館。

The Reader。


看罷「讀愛」,我沒有落淚,卻有著無限的悲哀。這是一個關於「相互影響」的故事。假如你曾被別人影響,或曾在別人的生命裡留下像流星一樣的痕跡,那麼你會明白這電影的細膩情感。

後來與emily吃飯,談到這套電影,大家不約而同地認為,有一幕最為深刻。尾段時,米高去找那個曾在納粹黨軍營逃出來的女子(當時她已四十多了)。他跟她道出從未對人啟齒的秘密,與hana的一段情。那個女子聽了幾句,已明白過來,她問:「她知道自己對你的影響有那麼大嗎?」米高抬起頭,一眶眼淚,表情載了千山萬水。然而,台下的你你我我,卻像明白了好多好多。

我們,都在不自覺間,影響了別人的一生。

Sunday, March 29, 2009

那些在酒吧的日子。

週五晚上,約了CA小姐吃飯。早於週二週三已在商討吃什麼了,大家要知道,我是個「最無所謂,但又最揀擇」的人哦。本來說好去SOHO吃,但後來不知怎的,事情峰迴路轉地,去了CA小姐在中區的家晚飯。

上她的家,要經過蘭桂芳。七點多,正是HAPPY HOUR,相對以前,人沒想像中多。路過好些以前我們常去的店,真是景物依舊,幸好人面亦然。


看,這是她家印傭弄的菜式,有粟子雞翼啊!好好吃。還有紫菜肉丸湯。相信這頓飯,比SOHO任何一間的食肆,都健康有型。可能年紀漸長,覺得還是住家飯最好吃。

飯後,我們去IFC看電影,又要經過蘭桂芳。那時九點多,嘈亂得很。人人都堆在路上,手執啤酒,言談甚歡。我與CA小姐的感覺一樣,覺得很嘈雜。以前覺得好好玩的節目,現在已甚少踏足。真要談話,不如找間幽靜的咖啡店,我已受不了酒吧的那種氣氛,要拆破喉嚨地說話、去看人、去被人看、等人來搭訕、喝得醉醺醺地離開………。偶爾,真的很偶爾,也會與朋友們去酒吧喝杯東西,但我知道一定不像以前那樣了,起碼心態已不同了。近幾年,我一直在說,有時間不如看多兩頁書,去酒吧於我而言,等同浪費時間。

不知道那些25歲時常流連酒吧,到35歲時還是一樣的人,在想著什麼………。

Saturday, March 28, 2009

Burger Republic。

Burger Republic
39 Gough Street, Central, Hong Kong.
Tel.: 2581 1887

與V鼠小姐相約在中區吃午飯,預計時間在午後兩點,結果呢,人在江湖的我,要到接近三點才到中環。期間V小姐在電話中問我,喂你想吃什麼呢?忽然想到吃漢堡包,就提議不如去歌賦街「銀杏館」對面那間漢堡包店吧。

去到時,V小姐已坐在裡面發霉良久。不過她很諒解我,知道行走江湖的我,實在是逼不得已。所以呢,現在我好怕下班約人上街,怕別人乾等;怕別人著急;怕別人發霉。於是呢,現在幾乎看電影,都必選2130,怕失時間預算;怕趕不上開場;怕ad-hoc要留守在公司斟茶遞水。

一起研究餐牌。大家請留意的,不是那餐單,而是某些漢堡包左面的那個小icon。白痴的對話來了:
V小姐:這代表了什麼?
我(以懶勁口吻):應該係代表熱既!
V小姐:那麼其它………?
我:應該係凍既!
(凍的漢堡包?怎麼我的頭腦總是如此簡單,不是冷就是熱呢?漢堡包有凍吃的嗎?生牛肉漢堡包??)

OK,其實那個ICON是代表Recommended囉!


分別點了「MO」(牛肉),及一個「Chicken BLT」的包。加$23元,可配沙律或薯條。賣相非常不俗。牛肉包的牛肉不算鮮,但不差;雞包很好吃,內裡加了乾的蕃茄,甜甜的,加上芝士與煙肉還有那塊雞及醬汁,好好吃!又點了一杯Lai Chi Pink,味道清新。這頓午餐,讓我倆都好滿意。結賬:$270。
我很少寫食評是如此用心的(?),可想而知,是真滿意那裡的包。

題外話,城市人如我如V小姐,大抵胃部都被零食佔據了好些地方。於是一到正餐時間,總是眼闊肚窄的。明明一個包而已,各自吃對方的一半,理應不會很飽。但吃完雞包,到那個牛包時,幾乎是吃到第三口,我倆己呈呆滯狀態。有點想吐,好飽。但一想到「好多人無得吃架頂你!」這句話,馬上繼續撐下去。我知道誰先棄權,誰就會被對方責駡!這是我們圈裡的慣例來的。

好飽啊!!!!!!!!餐後去了散步,但去到晚上七點,我還是感到肚子好撐。

Friday, March 27, 2009

我吃我的。

常常說,我是個對吃東西沒什麼要求的人(「沒有所謂,但又很揀擇」,是v小姐對我的形容。好明顯,我常讓人非常火滾!)。對食肆沒太多要求,但首要條件是:坐的椅子要有靠背。我的腰骨好脆弱。

愛吃麵食/薄餅多過米飯,可能源於我是北方人。

現在我天天都在吃古古力,相信在未增肥成功前,我已患上糖尿病了。近來常吃的,是這款「Movenpick」。趁超市減價時(好像才$19.x,但那麼大塊,可以當午餐來吃喎!),大手入貨,然後在工作間,一邊吃一邊埋首工作。我吃古古力,不是正常的含在嘴裡,而是像咀嚼牛肉乾一樣,大口大口地用牙來齒碎它。Ok,你可以馬上想像一下,牛在極餓時吃草是怎個樣子的。我是zz牛!

我知道代糖較健康,但我不喜歡假的食物。正如喝可樂一様,給我紅罐的吧。Zero及Light的味道都不好喝。

夜裡經常醒來,有時會餓,就摸黑進廚房找東西吃。我記得「死人化粧師」的其中一幕,是本木的妻子回娘家了,他獨自吃飯。桌子有法包,他以沾滿了醬油的刺身送服,覺得味道不夠,再撕下桌上盆栽的葉子當香料(!),一併吃下去。看到這個場面,我就狂笑起來,哇,這個豈不是我!常常就地取材,看到什麼就吃什麼吧,味道可以完全不搭理的。


昨夜凌晨三點,吃的東西有這個,咸爆煙三文魚連大塊紫菜,加開心果及雪櫃裡剩下的幾顆青提子,還有一杯加了話梅的可樂。(註:大塊紫菜是有天家人心血來潮要弄壽司給我吃而去買來的!但他們是用金鳯的米來做壽司啊。而且內裡沒有魚生,只有肉鬆!!!!!!!當然最爆的,是將整塊紫菜把飯包起來就當是壽司了,那個造型,可以當選為「2009年最讓人莫明其妙的食物」。不過我非常感恩,吃了三件之多)

後面的多士爐也很厲害,是新居入伙時,朋友送的。我試過用它,來把薄餅再翻熱(這是人類的舉動嗎?)。將三角型的東西插進去,再按掣,但實驗証明,它是不會跳出來的,而且也不能全面翻熱。而且最慘的,是多士爐的內籠,會沾滿醬汁!………累我被家人狂罵了很久,唉。

前幾天與朋友討論到現在的早餐問題,我說,現在我的早餐很寡,永遠的配搭都是:聖安娜/美心的麵包 + 豆漿/牛奶。而且聖安娜與美心的麵包真的愈來愈貴,像看著它漲價。現在一個提子包,都要$4元。朋友提議,叫我去街坊式的小店買。這類小店,灣仔特多。今天惠顧了家附近的小麵包店,提子包好便宜啊!才$2.5元(買兩個$4元)。但,勁甜。糖不用錢嗎?

Thursday, March 26, 2009

關於我的書。



@我常覺得簽名在書內,送給一個素未謀面的人,是件好自大的事。除非我與那人認識,或曾被要求,否則我是不會擅自在書裡留名的。

@因為,我真的會害羞。

@一直以為在香港,寄架電視機貼$1.4郵資,是理所當然的事。大家都曾領教過我的無賴法吧?寄一大包東西,貼$1.4郵票;寄一大疊雜誌,貼$1.4郵票;寄巨型玩具,也貼$1.4郵票。於是,今次的書,我憑感覺,只貼了四張或五張$1.4的郵票(已大大的有改進了!)。心想,這次當還給郵政局吧。

@結果呢,有朋友告訴我,喂我收到你的書了,但要被郵差。罰。錢。哦!我問罰了多少錢呢?大家都告訴我,是HK$8。那麼即是說,$5.6+$8,才夠付郵資。那麼我情願寄架電視機仲抵!

@今天遇到更驚嚇的事情。有些朋友問,你會寄來加拿大/倫敦/美國/澳洲嗎?我說沒問題呀,只要加點郵費給我就可以了。當時對多少郵費沒概念,我說大約廿元吧。怎料今天去了郵局寄書給美國的朋友,哇,要四十多元啊啊啊啊啊啊啊!!!!!!!好驚!!!!!!!!!!

@我那本書,也只是$48元啊大哥。所以在海外的朋友,真要那書,麻煩存多$45元給我吧。

@昨天有位美國的先生,存了$200元港幣給我,著我寄書給他。我問他,你住在太空嗎?不用$150郵資那麼誇張吧。他回我電郵說,餘下的,拿去做善事好了。嗯,對了,沒跟你們說,我會將部份款項,捐去「奧比斯」的。

@希望大家多多支持。別讓我覺得,自己真的活在沙漠裡。

炒雜碎。

可以認識到好朋友的父母,我認為是件非常幸福的事。真想向他們敬禮,因為沒有他們,我就無法結交到身旁的友。

最怕聽到別人以試探的口吻問:「你覺得佢點呀?」(那個「佢」,可以是同事,或朋友)我常會因為這句話,而嗅到味,大概無論答什麼,都會引導下文的。於是,經過日久訓練的我,明白到最好回答正面的東西,否則等同挑起別人的是非根。

在我的世界裡,其實沒有壞人。也許有,但起碼我不認為那人壞,別人怎想是別人的事。記得曾有朋友問,說男朋友的朋友們不喜歡她啦,常背著她說三道四,我說,你又不是與她們戀愛,管她們的口在說什麼呢?我們無權阻止別人的想法與舉動,但我們可以控制自己。有時好與壞,正與負面,只視乎我們怎定斷。

我好像,是甚少不開懷的。假如已寫了下來,那麼不快的事,肯定已輕舟已過萬重山了;又或者,可以寫下來,那代表了還有心情寫,也不算太差。只是,當一直不願意將那事記錄下來的話,是因為什麼呢?我也不知道。也許基於失望。………讓正能量師太感到失望的事與人,相信比殞石打中你的頭更難求吧?但事實上,是有的。

在寄給別人的書裡,我偶爾提字,寫「願你快樂如昔」。因我總相信,以往的快樂,與現在是兩碼子的事。歲月的增長,令什麼都蒙上一層灰,以前站在一盒廉價糖果面前,我們已喜不勝收,現在呢?是不一樣的。

我願大家,都快樂如昔。

Wednesday, March 25, 2009

真實的我。


真實的我,是個每天都帶個大包包上街的人。包包裡有什麼呢?有著匪夷所思的東西。我不用去纖型22跳舞或去加洲健體做gym,都因為每天背個廿磅的大包包上班下班,大隻晒。

包包裡的東西,回到家又散滿一桌子(因為兩張書桌子已被堆滿,現已移師到飯桌上了)。

那隻鼠布偶,是多年前ca小姐送我的。我覺得她好可愛呀,一直叫她「記者鼠」,還送了一台相機給她(那相機,是偷blythe的)。她手上的電話,也是我送她的,因為記者一定要有個電話傍身(也是偷blythe的)。無錯,我是會帶她上街的!別問我為什麼,因為我覺得她是有生命的。你不認為她在對著你笑嗎?

兩本Moleskine。薄的那本是年曆簿,厚裝的那本,是記事簿。我每天好像有好些事情要記下來,沒法子,記性欠佳。而且靈感這回事,不寫下來,就一閃而逝。V小姐問,有必要買那麼貴的記事簿嗎?她質疑我是一個敗家的仆街,又說自己買的記事簿,才五元。唉。我反駁說,只有愛寫字的人,才會對紙質有要求………(是嗎?)。OK,其實我也考慮了好久,才決定買的。因為實在好喜歡那種簡約與質感。

食物盒裡裝的是話梅肉,我是個亞婆,最愛在乘車時,吃話梅。有時也在公司沖水喝。又,其實將話梅投到可樂裡,很好喝啊!

我的包包裡,還有幾個膠FOLDER,裝著要待處理的紙張(月結單/文件/COUPON/要交費的單據/寫給別人的信/別人寫我的信等等)。今天我竟然發現到,膠FOLDER裡有好些紫菜的碎!!!!!!我何時用它來裝過紫菜呢?百思不得其解。

右手邊那疊,是貼紙/小型記事簿/中型記事簿/電話地址簿,隨便沒了哪本,我都會死。
(當然,這些只是包包裡的小部份東西而已.........)

萬綠叢中的……橘。


萬綠叢中的……橘

頁數:226頁
散文。內含二十多頁彩頁。
售:HK$48 (包郵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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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幾年前的作品。今天重看,還有點驚訝於自己的行文。我總在字海裡,有無限的熱情,不為什麼,只是實在喜歡寫。那時只一心想將自己的作品面世,鴻圖大志的,但沒想過,自己只是個寂寂無名的人。加上草率地選了那間,當時沒規模也沒太多策略的出版社,結果,當然是全軍覆沒。

當時,那間出版社只能把書送到「大眾書店」寄賣。三聯/商務這些大書店,一來出版社沒牙力,二來我是個名不經傳的人,當然是不會代售的。後來,我自己把書拿去「KUBRICK」寄賣,每次拿二十本去。又後來,自己的存貨沒了,所有的書又在出版社的貨倉裡,我忙著忙著,也忘了補給這回事。


現在把書倉的書取回來,放在這裡售。假如你們有興趣買的話,寄電郵給我,我把銀行資料給你。
電郵: thyme27@hotmail.com
謝謝。

Tuesday, March 24, 2009

真人真事。

理念:一直認為,不接別人的電話,無論是基於什麼理由,只要是有心不接聽的,都不應該。覺得那代表無禮,是一種不好的舉動/行為。

「你不要打電話給我了,我覺得不接聽電話很沒禮貌,但我實在不想接聽你的電話。」
「我會致電你的,最多你不聽電話就是。」
「為什麼要如此做呢?」
「我明天會致電你的。」
「我真的不會接聽,請你不要打了。」

well,就這様,為了這種課題爭論了一陣子,明明在談分手喎大哥!!!

真的真的,是奇人奇事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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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會將這幕,加進我的劇本裡。

Monday, March 23, 2009

關 於 那 些 「 公 主 病 」

2009-03-23


蘋果日報


有 些 男 人 , 尤 其 是 二 十 到 尾 還 是 單 身 , 甚 至 更 是 處 男 的 , 都 會 憤 憤 不 平 地 站 出 來 , 討 伐 港 女 。 香 港 女 孩 在 他 們 眼 中 , 缺 點 多 多 , 像 有 十 萬 條 罪 待 入 。 看 他 們 一 邊 咬 牙 切 齒 , 一 邊 又 對 港 女 愛 恨 交 纏 , 簡 直 讓 我 大 開 眼 界 。 他 們 聲 討 港 女 , 說 她 們 有 「 公 主 病 」 。 病 徵 是 以 為 自 己 是 個 公 主 , 處 處 都 要 男 友 呵 護 備 至 : 上 街 有 男 的 幫 手 挽 袋 、 去 餐 廳 吃 飯 有 男 的 付 款 結 賬 、 大 時 大 節 都 要 收 到 伴 侶 送 的 禮 物 、 拉 椅 子 推 門 撐 傘 接 下 班 是 男 人 的 義 務 、 要 定 時 報 導 行 蹤 、 要 在 朋 友 面 前 承 認 她 的 地 位 , 等 等 等 等 。 結 論 : 不 是 當 我 是 女 友 , 當 我 是 「 公 主 」 ( 或 女 王 ) 吧 。
驟 聽 , 覺 得 不 可 思 議 。 七 十 年 代 與 八 十 年 代 的 女 生 , 該 有 很 大 的 分 別 吧 ? 觀 照 四 面 , 我 周 遭 的 女 性 , 都 獨 立 自 主 , 怎 會 當 自 己 是 公 主 , 簡 直 有 些 把 自 己 也 當 成 男 人 了 。 她 們 除 了 睿 智 , 也 處 事 強 悍 , 多 重 的 行 李 也 是 自 己 抬 , 更 加 不 會 無 端 白 事 把 手 袋 交 給 男 人 們 包 管 。 只 是 , 當 男 人 們 遇 上 這 類 女 性 , 也 許 心 裏 更 害 怕 。
究 竟 在 這 大 都 會 , 我 們 如 何 生 活 下 去 , 才 不 致 招 惹 話 柄 ? 稍 為 能 幹 , 被 稱 為 潑 辣 ; 裝 笨 , 會 被 譏 為 無 腦 ; 小 鳥 依 人 嗎 ? 久 了 就 被 喻 為 煩 ; 率 直 跳 脫 的 , 人 家 叫 你 「 十 三 點 」 ; 精 打 細 算 呢 , 又 被 稱 為 攻 心 ; 明 明 是 花 自 己 的 錢 , 也 被 人 喚 作 墮 落 。 看 , 多 寃 枉 。 所 以 , 公 主 才 會 復 仇 吧 ?

我與姚明有個約會。


你知道海報中那位仁兄是誰嗎?在這個潮濕的週日下午,我約了女版的她出來(!)。

何解失驚無神會跟這位小姐會面呢?事情源於,前幾天忽然想將自己的名片更新一下,但找誰更新呢?六神無主下,在msn裡開始找人來問。看到P小姐剛好在線上,知道她素來有接設計的工作,就問她收費多少?她知道是我自己的名片後,爽快地說,是你,就不收錢啦。於是就相約了今天,把我名片的layout給她。

約在灣仔等,但這位小姐呢,遲到囉!但見她急趕而來,腳踏四吋高跟鞋,身穿雪紡上衣,手抽一個十五磅重的chloe皮袋,還化了粧,我心想,唉算啦著咁既鞋加上抽個咁重既袋又點奢望她能走得快呢?四吋喎,今天是星期天啊!天知道我穿得像個流浪漢,包包裡還有剛買的恐龍玩具,與她,簡直是兩個世界的人。

坐下後,先談名片。正經事談妥後,我們依然一絲不苛地談著社會事,別以為我們是三姑六婆,我們聊的,都不知多正經,財經啦/社評啦/國際新聞啦/電話軟件啦/創作啦/電影啦等等等等(你們真的信嗎?)。期間我問她,哇你雙眼的化粧好迷人,怎擦的呀?怎知這位小姐馬上細心又詳盡地,以口述的形容,加上肢體輔助,極度耐心地教導我起來。但她對牛彈琴囉,我只覺得好深奧,有時間我為何不睡多半小時呢?

抽煙,喝檸茶,偶爾的對話夾雜著一兩句粗言,在潮濕的空氣裡,我們坐在食肆的露台上。說來,我們都認識幾年了吧?好像自05年開始,還是06年?忘了。大家寫著大家的,閒來在msn裡打個招呼,偶爾她也會跟我真情對話(都是msn)。時日走下來,原來我們都各自經歷了好些快樂與悲傷的日子。我只是一直認為,是怎樣的人都不要緊,但最最重要的,是會成長。我自覺自己有,相信p小姐也有。

後來,p小姐要去金鐘,我跟她說,喂集成中心有玩具買呀!有間還在瘋狂減價中,我剛買了一本好漂亮的大口仔單行簿哦。P小姐以冷淡的口吻回應我,哦。(算囉咩事唧!)

在此謝謝p小姐的仗義幫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