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05, 2011

兩個包包的下場(?)。

以前買名牌,是因為貪慕虛榮。不過隨著時日,就會明白到,原來自己最終想追求的,是品質。而名牌的優勢,是在這方面(品質控制),做得較好。

這個PRADA背囊,數數手指,已用了十多年。當年買時,不過三千,現在要買一個這種體積的大背包,沒有六、七千,根本買不成。變相這又會不會是另一種保值呢?

這個背包,跟隨我縱橫四海,用得極粗,常常載著幾公頓的東西到處走;屢屢被踼被踩被蹂躪;嫌它髒的話,就直接扔進洗衣機,連那個洗衣網都懶得套上。而且幾年前,我的貓還曾在它上面,撒過一泡尿(當然我又是直接扔進洗衣機了事)。但到了今時今日,它還完整無缺。

我想,這就是買名牌包包的優勢吧?……不幸的也是,它一天不爛,我也不能買一個新的。去年曾想過,不如買個新的背包,上面可以印上自己名字簡寫的那種,不過再看價錢,就卻步了(八千多)。一來是因為價錢,二來是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關口。如果現在的這個爛掉,也許我能買得理直氣壯,但無端白事為了貪新鮮而多出一件身外物,我是不太容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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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我當成環保袋的Celine,最終逃不過斷帶的命運。D說,買一個新的吧……若果換了以前,我會在三分鐘內找到想要的款式,不過現在我則會想,究竟哪裡可以可以找到修補斷帶的店子呢?

還是那句,身外物太多,會變成負累。盡量讓自己的人生簡約一點,是我現在想做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