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12, 2011

失戀大晒?!

週日的晚上,鄰居先在走廊幾乎以喧嚷的姿態談電話,接近談了十分鐘,再跑到樓下續談。由於當時已值午夜,我住的地方也算幽靜,於是其對話內容直衝上來。內文大意,不外乎情感受傷。而我的鄰居(一個男人,但不知其樣貌)應該站於被拋棄者的角色,一直向著電話窮嚷嚷,而電話裡的人,聽來該是他的朋友,好心相勸的那種。這期間,我聽到好些怨恨的言詞由那個男人的口中吐出,譬如說,待她多好但換來又是什麼?……她是一個婊子……她為人冷酷!……我花了好些錢在她身上……水性陽花的賤人……當然對話中,不乏助語詞。

極想睡覺的我,由好睏,變成好留心地聽他們的對答。

半句鐘後,鄰居掛線。

而我的結論是:人貴才會自重。一個男人,分了手後還在女人背後數落,算什麼大丈夫?分開了,也就算了吧,難道要追討不成?這種男人,讓人好生恐懼。

雖然失戀是大晒的,不過,失戀也不是免死金牌。你可以盡情地跌向谷底,但也請你自重,在短期內醒來,然後由谷底爬上來。朋友會向你伸出手臂,拉你一把,但並非爬向谷底來陪葬。為什麼總有人會恃著失戀,向全世界討價還價呢?

又,失戀時去賣醉,更加不可饒恕。我身為朋友,一次兩次可以接受也會照顧你,但那並不是老逢的。所以我們常說,賣醉的人,千萬不要醒來時後悔,當你身邊有一塊豬扒的時候。

還是那句,人貴,因為自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