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05, 2011

生病。自我約制。

@前陣子皮膚敏感,你難以想像的是,看似普通的敏感,原來內裡大有原委。
@在看過兩次普通科的醫生後,情況未有好轉,幸好也沒有惡化。我當時就想,誰甘心以後這樣呢?雙臂看似巖石隆起的山峯,除了不平滑,還滿佈紅斑點。雙腿也好不了多少,是另一種深淺不一的紅點,按下去,帶點血印。日子裡,全身除了痕癢,也是痕癢。觸手之處,盡是驚心。
@我一直反覆地思索,究竟吃了什麼弄得如斯田地。是蟹餅嗎?抑或漢堡牛肉?但這些不都是家常嗎?哪天不吃哪天才有事吧?想不透啊。
@經過整個星期而病情還沒什麼起色後,沒事的人,也會微微地胡思亂想起來。
@像我這種人,年年去做一次身體檢查,不會是血色素起了什麼異狀吧?剛剛出了驗身報告,也都是一切安好。那麼,是出了什麼問題呢?
@註:三十歲後,已約定自已每年都去做一趟身體檢查。不是特別愛惜自已,只怕自已為別人帶來麻煩。死,我不怕,最怕久病不死,這才是負累。伴常說,老天要你死的話,怎都躲不過,但我清楚明白,天意確是躲不過,一個突發的意外襲來,誰避得開?但老天要你長臥病床,半生不死呢?你又如何選擇?
@可以為自已,或為旁人做的,我都希望可以做好,包括珍惜自已的健康,保護自已的身體。
@兩遍普通科後,實在熬不下去了,再去了看一趟專科。皮膚專科醫生權威地說,黎小姐你別怪我直言,年紀大,身體自然會起變化。你去年這樣那樣,並不代表今年你這樣那樣也沒有問題。
@嗯,明白了。我說。全與年紀/歲月有關,即使我不情願面對,但也得與它打個照面。
@未必是吃了什麼引致皮膚敏感,只是乾燥,讓皮膚底層缺水而已。未起紅斑的那個下午,喝了些酒,我每逢酒後,都渴,那天兩杯到肚,趕著去看電影,也沒怎灌水。結果,身體就嚴重缸水,繼而從四肢呈現出來了。
@病癒後,明白到更需愛惜自已。因為,我心裡有愛著的人,不應讓人擔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