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11, 2019

談捨棄。之二。


我們不願意丟棄舊物的原因,未必是你沒有錢去買新的,你亦都明白那物件你已十年/廿年沒有用過或穿過,但就是不捨得送它一程。

原因:沒被扔掉的物件,大都與你產生了情感的聯結。初戀女生送你的手寫卡/被奪去貞操那夜的床單(真有人留下嗎?!)/某年挑燈夜讀取得獎學金的獎狀/一件親手編織的毛衣(但你人都大了三個碼)/第一代的PSP/當年花了很多錢買的限量版模型/N年前某設計師跟某設計師的CROSSOVER/雜誌的創刊號/曾經覺得是全世界最有型的皮褸(但你人都大了三個碼)/發了霉的名牌包包/不再穿但又新淨到爆的高跟鞋(很多雙)/一大盒情信………
你明知十年/廿年後這些東西都是一放再放,根本不會重見天日,但你依然不捨得將它們送去垃圾箱。

嗯施主,你放過自己,放過它們吧。

我常常覺得,最好最美的回憶,統統收納到腦袋裡了,若忘記了的,也不是那麼重要的事吧?!我不喜歡靠身外物去回憶細節,因為清晰的細節會破壞植在心裡的映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