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10, 2019

談捨棄。之一。


近日又再大清洗家居。

身外物太多,有種扔完又扔但扔極未完的感覺。我不算是念舊的人,所以很多東西都可以棄掉。小學中學大學的種種東西,我沒有什麼留下來,例如獎狀/手冊/畫簿/勞作/照片/得獎的證書,統統都扔進垃圾桶。也不是隨手就扔,是每幾年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,覺得沒必要留下的,就不要留。

我的捨棄手則是:覺得還有半點留戀的,就留下來。然後隔一段時間(其實也不過是三五天)再拿在手裡,還有感覺的,繼續留下來;沒有感覺了,就扔。相信我,這種方法有點隱藏式的壓迫感,當你在密集式的檢視裡,你會對此物不期然地產生鐵了心的決定,咁如果幾日唔埋就望吓但都仲有留戀呢?OKAY咁將它留下來吧,此物應該可以改寫宇宙方程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