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30, 2017

辦公室記事。

一直說,別當辦公室是另一個家,也別與你的工作發生感情。當然有些人真心熱愛自己份工,但那是極端例子,他們也是幸運的一小撮人,可娛工作於喜愛。於我,打份工只為了薪水,難道真是為興趣咩?!

有些人,真的當公司是另一頭住家,在那四四方方的微小空間裡,又有枕頭又有衣服替換又有拖鞋又有零食幾箱………甚至乎家裡沒地方放的玩具或擺設,也都搬回來公司安置。乜料呀?!我心想。

然後,當有天公司忽地請你吃隻無情雞,你怎好?

公司裡某同事走得倉促,距離離任還剩下兩天的時間。我看到她的地頭,哇亂葬崗一樣,不對,是比亂葬崗更MESSY。我說你這樣死梗喎,真的要CALL雞記來,而且要兩架車囉。她說OK啦,不用擔心啦,好些東西是要扔掉的。

我:哇咁你快D慈善賑災啦,有乜唔要可以派俾大家嘛。
同事(沒好氣):得啦,陣間執啦。
我(繼續死纏爛打):快D開倉啦,我等梗呀!
然後同事反眼,說我像秃鷹………即是盤旋在臨終的人上面,伺機下來大啖食腐肉。我聽後狂笑。

雖然不捨,但我常覺得離開也是一種契機。你怎知道那是不好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