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anuary 31, 2009

衣:納納雜。


我喜歡的裝束。不化妝,凌亂的頭髮,中間分界(我現在就是這樣子),恤衫/卡其褲/球鞋。雙手插進褲袋中,一臉的漠不關心。究竟什麼時候,可以穿成這個樣子上班呢?.........

在假日的下午,與CA小姐在中區的購物熱點閒逛(巡舖?)。然後,我真的大徹大悟過來。要持續過著這種生活,穿好的、看盡華麗的、吃上佳的,那麼必須回到火地獄去,努力且認真地工作。否則,怎可應付/支撐這一切?

我倆談到,以前連眼也不眨,就買下貴價的華衣,真是天大的罪過哦。這幾年,我們都已金盤洗手,不到減價,都休想從我們的銀包裡取得半點香油。

海嘯的衝擊,對CA小姐她們那個行業,確實帶來頗負面的影響。做鑽石生意的她,好景時,月薪都不知有多個零(哇好勁!),但今年卻連花紅也沒了,好慘。我們說,哇,現在的衣服好貴呀!一件恤衫都要四千,誰來買?CA小姐說,連你(指著我)都不買了,還有誰去買高級時裝?!………頂!關我咩事?

的確,現在一條二千元的裙子,我都要考慮良久再良久,然後還不買(!)。趁現在還有能力賺錢,還是儲蓄一點傍身好。

(實情是,這個月已買得太多了…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