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7, 2015

人與人之間的機遇。


我想,每個人的電話裡,總有幾個GROUP CHAT甚至幾十個吧?這種GROUP有些是與同事談公事,有些是小圏子朋友八卦,有些則是家庭群組日日哦之類。而我覺得,這類GROUP CHAT簡直可以拯救世人,尤其是那些極其無聊的。我的電話裡有一組這類的朋友(得一組,所以很珍惜),大家經常交換情報,由時事以至娛樂都有,也會尖酸刻薄地道人長短,又會互傳動物照片(2015最時興的玩意)。偶爾遇上誰誰誰低落,誰誰誰生病,誰誰誰工作累得不似人形,都會換來大家的安撫安慰安頓。當然口賤的日子更多,被人以口舌任意踐踏的時光也不少(我多數被人話我肥!又不懂風情萬種!)。

能成為朋友,自然要珍惜。有今生,無來世的嘛。前陣子與友們相聚,某友提到一個觀點深得我心。他說,做人嘛千萬不要去到咁絕咁盡,好多說話一講出來就無彎轉架勒,例如分手呀之類。在下深表認同。

都活了大半世,一早已懂得留有活口的道理。難道你沒在電影裡看過嗎?殺了人全家的話,戲就無法做下去了。所以無論對情人/朋友/上司,什麼關係都好,好些話都不應火遮眼就爆出來(殺人全家的譬喻適合放在這裡嗎?唔理啦)。因為最終,遺憾的也許只有自己。動輒講分手呀/我識錯你呀/以後唔想見到你呀,在我來講,全是小學雞的行為。你以為現在拍葉念琛的「我的最愛」或「婚前試愛」嗎?說了的話如潑出去的水,一發不可收啊(張信哲的好像歌詞也有這樣寫的)。

做人,要婉約一點。除非你一百萬個肯定山水無相逢,你鐡了心以後不想再見,件事亦無彎轉。

你若問我,有沒有試過說了那些激進的話而後悔半生?嗯……..我只能說,當我還是死靚妹時,那些話我已不多說。有乜好講?唔啱的話頭也不回走咗去就OK啦,仲嘥氣嗎?很久很久以前,我已明白到的一個道理,當你說的話,會對件事毫無幫助的話,那麼說來做什麼?傷了人心,自己又不好過,不如積下陰德啦。如果因為意氣之爭,那麼就練練氣度吧。
 
人生是一場不斷的學習,但願我們都愈學愈世故。
 
 

Friday, February 06, 2015

悶,是一個藉口。


我是個不怕悶的人。應該說,別人認為沉悶的事,我不以為然。任何靜態的事,我都頗享受。散步、看書、聽古典音樂、看展覽研究文藝復興的提案、發呆沉思扮文藝老婦……之之類類,總之被世人標籤為悶的事情,我都樂在其中。

但若常去一間餐廳,我會覺得悶!不對,我是去第二次也感到悶了,我喜歡新鮮感!(只限食肆呀吓)如若長期對著一個人呢?嗯,說實在,以前會感到那是一件悶悶的事情,不過踏平了喜瑪拉雅山後,我發覺對著一個人,其實是不會感到悶的,你之所以感到悶,全是個人的心態問題。

讓我來詳細述明吧。對一間食肆感到欠去新鮮感,並不出奇。那是死物來的,並不會因為的光臨,它忽然搖身一變成了百老匯歌舞廳。但是人呢,卻是多面體的,當你面對一個人(尤其是伴侶)而覺得悶時,那要小心了,你的心態正面臨考驗。

他/她一直沒變,當初你喜歡他/她時,就是那個樣子。然而不甘平庸的你變了。你嫌日子平板沒趣、你怨生活公式化、你投訴天空上的彩虹離你而去……但大哥,請容我講句粗口,你無X嘢嘛?!有否想過,你嫌人悶時,你自己又是什麼新鮮角色呀?

我在聽到男性朋友跟我談心事,提及生活苦悶,尤其埋怨女伴帶不到任何樂趣給他們的時候,總是忍不住連環爆粗。

大抵這是男人與女人的分別吧?女人認定後,就會安於現狀,男人呢?認定後卻還會身痕。

給那些會嫌伴侶悶的男人的忠言:人有很多面的,簡直是5D(現在研究出5D未?),你可以用心用時間去發掘身邊人的更多長處/優點,如果一味覺得生活苦悶,只會愈來愈負面。要尋求刺激其實很容易,但要高消費而且你怕不怕輸不起?別再一味投訴了,做個實事求是的男人吧。
 
 
 

Thursday, February 05, 2015

A。那些年的零碎事。

插圖來自Gary Baseman

十八歲時,認識了第一個男朋友。我是指,用心交往的那種男朋友,不是中學時期柴娃娃的那種啦。男朋友是做生意的,年紀不大(大我七年左右吧),樣子嘛,如果換了現在的角度來說,就是正宗的韓樣。然而其實我對韓人沒有特別感覺(韓劇只去到「藍色生死戀」已止步,多年沒看過其它),當時喜歡他,只因為他笑的時候,眼睛像不見了,很特別哦(因為眼睛太小的原故……)。又好像,我向來也偏向喜歡單眼皮的男人(陷入沉思中)。

以下簡稱他為A吧。A的興趣就是車,閒來任何與車有關的活動也份外起勁,當時我也因此對車有了認識,車牌也因他而考。假如每一個戀人都讓你學到一些東西,你說多好!無論是認知上的,或是學識上的,都能令你向著好的方向走,誠然是美事。不過我必須說的是,車的知識對我沒什麼用,我又不是打算在車行做SALES。

除了車,偶爾也賭馬。這個我是一竅不通的。應該說,任何複雜的計算方式(人與事)我都不感興趣,一來我的大腦像核桃,二來對數字/回報率也不敏感,三來有時間的話,不如睡覺(他媽的為何我總想睡覺???!)
 
有一次,他賭馬嬴了。嬴了多少/回報率是多少/拿了多少錢去買,我統統不知道。我只記得他分了一些錢給我,實在忘了是多少,大概是幾萬元吧?!年少無知的我,好像拿了些錢去置衣!別忘了,那時的我,正是貪慕名牌的黄金年紀,飛來的橫財正好進貢給名店了。我有時會想,買高質東西的這條不歸路,是那時培養出來的嗎?(物價指數回顧:廿年前,剛開始時興PRADA。我記得當年在SOGO的PRADA裡,買了一條裙子加一件上衣,是不用三千的。當年一個粢飯才五元。一雙GUCCI的LOAFER女裝皮鞋大概千五......)後來將剩下的那些錢,存在銀行裡。假如那時候我懂得投資多好!唉真是往事不堪回首。

又到了後後來,A的生意需要周轉(大概是擴充之類),我二話不說就取回銀行那些錢給他,說這些錢是你的啦。明顯他都忘了曾給過我什麼錢。

你對人不計較,別人也不會跟你計較。尤其是女人,我覺得如果一個女人信任你,她是會無條件地幫你的。有時候,男人反而計較過女人。

和A在一起的無數片段,是飆車。除了那些改到變成變形金剛的私家車,他也有烈焰旋風式的電單車。你們知道誰是華Dee嗎?對,就是當年在公主道橫行無忌的華Dee!但畢竟那是電影,不過現實裡的A先生確實常在公主道飛車。和他在一起時,常常玩到凌晨三四點才回家,也試過好幾次撞車,由輕微碰撞以至炒大鑊都有。我沒有死,大概算是奇蹟。話說回來,現在看到公路上的電單車,也會替駕駛者提心吊膽,不明白當時的自己,何來會有大無畏的精神。
 
A是個很重情義的人,對朋友兄弟兩脇插刀在所不辭。那時候在一起,我沒有多想未來,因為在盤古初開的時候,我已明白到一個道理,要多去嘗試(包括不同個性/類型),才會找到自己適合的人與物。他不是不好,只是我不愛停留。果然,那時候我是個不覊的少女啊!

相交不到兩年,戀上他的朋友(!)後而告分手。那當然是另一個故事。
(對一個重情重義的人而言,被朋友勾二嫂簡直是情天霹靂吧?………但小弟弟,人生就是這樣啦。)

 往後的日子裡,我會想,究竟他因何喜歡上我呢?.........不過其實不用問,答案我是知道的。因為,我體內有種無聊基因,這種特質,會讓身邊的人感到輕鬆自在耶。
 
 

Friday, January 30, 2015

食,即是福。



前陣子,朋友圈裡某位仁兄提議說,不如他的生日飯去「Alchemy in the Dark」吃吧,原因是,覺得那裡幾新奇得意。大家聽到這個建議後,除了沒人感興趣外,更冷嘲熱諷了他一番,大家都認為,「去哪裡的唯一好處是不用望住你個樣而吃囉!」。

我實在想不到,究竟有什麼人喜歡在黑暗的環境中進食。除非同行的,讓你想嘔,那麼你又何必跟他/她出去食飯呢?

一般情侶會去嗎?以我為例,不會。見面的時間那麼珍貴,見少一秒就是一秒了,幹嘛要在黑暗中約會呢?

老夫老妻更加不會無端端去那裡吃飯吧?他們情願在家看電視,做乜要俾千幾蚊出唻吃餐咁既飯?

成班FRIEND呢?如果一堆朋友食飯,大概席間有很多八卦/生活/時裝資訊交換,斷斷不應在黑漆漆的環境中進行吧?

試問一個GEL了長甲的女士,要將指甲插進肉裡/汁裡,是件多麼震撼心靈的事?我假設她們都不會去。

貪新鮮如我,並不覺得那間餐廳有趣喎。

去過的人說,呀終於可以感受到做盲人的滋味了。聽後,不知可以有什麼反應……..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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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平時吃得一點也不健康。薯片是我的好朋友,幾乎天天都要吃!還有其它零食啦,真是百吃不厭~~~不過日常我也吃很多蔬菜和水果的,而且是少肉多菜那種。所以週六及日往往因為平日抑壓太大,要狂吃肉!

近年極度主張「有衣食」,以不吃剩東西為軸心,外出用餐,吃多少叫多少;牛扒現在最多只敢叫八安士,吃不完怕浪費;晚上吃不完的飯菜,用飯盒裝上,可作翌日的午餐(好慳錢!);在街市看到五顏六色的蔬果,什麼也想買,是發狂地想買,但不停警戒自己吃多少買多少,像唸大悲咒一樣,直至行完那趟街市。

原來可以去不同的餐廳,真會識多幾個食物的英文生字。感恩。


 

Friday, January 16, 2015

與你暢遊大世界。

2014年去過好些餐廳,新的舊的昂貴的便宜的,幾乎都一網打盡。我發覺自己很喜歡去新餐廳,我喜歡新環境新體驗。今天看到一句很值得分享的話,大意是說,好的生活,不是跟新人去重覆舊有的體驗,而是與舊人一起去開拓新的里程。我很同意。


2014年印像良好的餐廳:


1)Upper Modern Bistro(上環差館上街6-14號)

優雅又富現代感的小餐廳,去年去時,剛開張不久(現在已摘了星)。幾乎所有食物都接近滿分,賣相精緻小巧,但又沒有在酒店裡吃法國餐的拘謹(說實在,去CAPRICE吃飯,我真的不敢以真性情示人,好像說話高一度,都不好意思似的)。最印像深刻,是那裡的牛扒,入口即溶,每一口都是感動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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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Carbone Hong Kong(中環雲咸街33號9th Floor)

去年九月開張,很難訂位!結果11月頭去吃的時候,已發覺餐單的價錢比開張時漲了20-30%(某些菜式)。憑什麼?是因為真的美味。我們先後嚐過頭盤/牛扒/意粉等等,吃得出大廚的功架一點也不流。整間餐廳鬧哄哄的,幾杯落肚,大家都在高談闊論,是間很熱鬧的餐廳。後來結帳時,馬上再訂位,結果一個月裡去了兩次。日後大概也會常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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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桃花源小廚(上環文咸東街84-90號地下A舖及1樓)

去年吃過最高水準的中餐(據聞大廚是以前恒生銀行個廚師)。蛇羙、玻璃蝦球(手工菜,因為要將蝦內的腸和紅色的血管全都挑出來)、芋泥鴨(這個真的超好吃!)、蛋白蟹鉗……全都精彩絕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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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難食龍虎榜頭三位:



1) Restaurant Akrame (灣仔船街9號)

雖然常被傳媒吹到天上有地下無,雖然他在法國是米星星餐廳,但親身去吃過,就覺得很SUCKS。這頓飯連香檳,接近四千元,我只覺得是一個很差的體驗(而且是生日飯來的)。也許去「吉野家」吃火鍋,更化算好味吧(才四十元)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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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 The RoundHouse(中環卑利街62號)

看到中間那塊黑炭似的東西嗎?是RIBS來的。又乾又咸,質地完全是樹皮來的。我們叫來經理,問他,嗯不好意思這塊東西是否燒焦了呀?形似墨西哥人的經理說,哦不是呀,TEXAS的東西嘛就是這樣子啦,並不是很多人可以吃得慣的,你們想換其它的東西試試嗎?我倆面面相覷(面有難色)(面無人色)(面容扭曲)地說不用了。為了不想浪費食物,結果我們好像都勉強將它吃完。恐怖的一夜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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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3) Plat du Jour(鰂魚涌海灣街17至21號)

如果你問有什麼難吃?我會說什麼都不太好吃,而最難頂的是那個甜品。用酒浸著的餅底,每一口都是酒精味(火酒來的嗎?),口感像浮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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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難忘的飯後甜品:


1) Gaucho Steak Restaurant (中環皇后大道中31號陸海通大廈5樓)

說實在,每每在飯後都難以吃到那個甜品,因為多數都飽滯到失去意識。而這款叫Don Pedro(Whipped ice cream and walnuts blended with Jameson’s Whiskey)的甜點,是一百萬個美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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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 Le Relais de I' Entrecote (灣仔皇后大道東222號Garden East)

那裡的牛扒,我覺得麻麻(個人傾向喜歡La Vache!),不過甜品則很不錯。這個雪糕一看到已很快樂!又軟又滑又香又不太甜,好吃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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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世界の山ちゃん (尖沙咀金馬倫道57-59號金馬倫中心地庫)

番薯!十個讚。(遺憾是,每次叫這種東西,都只有我一個愛吃,結果要包底!吃後狂放屁………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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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過去了,還是那句,無論吃什麼都好,只要和喜歡的人一起,就是美味。
 
 

Thursday, January 15, 2015

誰來自星星?


雖說雙魚座永遠是夢幻的化身,不過有時候,我們會比正常人更加現實。以我做例子,我自覺從來都是一個實際的人。我永不會追求鏡花水月的東西,因為我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裡。當然那些誓不向現實低頭者會大叫,「你唔試過又點知唔得?!」嗯,因為我有自知之明囉。舉個例,如果在三十歲時我因為某套關於宇宙的電影而瘋狂愛上太空,難道我就立志要去當太空人嗎?有些東西,從來是可遠觀而不可褒玩。

前陣子,某個女友大概愛上不該愛的人(我也不知道該不該愛,但我知道那個男的吊兒郎當),女友某程度上有點痛苦(我覺得),我勸她,世間好些事不能強求呀阿囡,正如你想當摩洛哥王妃一樣,那並不是易事啊!(你當然有可能當上,但那絕對不容易,你明白箇中的道理嗎?)

我很實際的,從來不會奢求一些不屬於我的世界的東西。對實物有此態度,對人也一樣,所以情感的道路,也頗順暢,起碼那些自作多情的事,從沒有發生在我身上。我有個朋友,常常埋怨愛錯人,久而久之,我發現到的是,那並非愛錯人,只是自作多情而已。

童話世界中有的白雪公主,有七個小矮人作伴,結局完滿地與王子幸福快樂生活下去,但那是童話。現實嘛,我們不是王子/公主,我們只是平凡人,去茶記吃飯、看場電影,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地活著,所以千萬別跨境,想創了個心,否則只會讓自己鬱結良久。

說回現狀,近來看到某個朋友(另一個朋友)(做乜我的朋友常有感情困擾?)為情所困,然後呢,冷血的我再次為千年基石的理論而暗暗喝采,那是什麼?就是名句「煩惱自尋」。假如你要去追求一顆星星,那麼除了是煩惱自尋,還有什麼?除非你也來自星星,現在想回家唧。

我未試過自作多情,或越級挑戰。我知道自己位置,也知道自己姓什麼名什麼。我從不相信默默地對人好,在感情世界裡行得通。也許對方會因而感動(十年八年後?),但感動絕非愛。所以我常強調,在情愛的世界裡,平等的關係才會長久。你沒有欠誰,對方也沒有欠你,大家平等地共融共處,慢慢建立,才會走下去。還有一點,待人好,切忌想着有回報。你如此一想,就整件事情已不同了。
 
 
 

Tuesday, December 16, 2014

龍蝦,還是蟹?

那天在食肆門口我問朋友,喂如果下世抬股,你想做龍蝦定蟹呀?他想了想,就說想做龍蝦,我問他點解呢?他說,龍蝦好似貴些,而且個殼又矜貴D(可以熬湯),我說係喎而且龍蝦好好味~~~另一個朋友在旁,我又向他問回同一個問題,他很用力地想了很久,像很難決定一樣(傻的嗎?真的認為下世抬股會做龍蝦或蟹嗎?)。

不要怪我呀,其實我常常,都向朋友提問這些無聊白痴問題的。因為有時聽到的答案,會好好笑的。

嗯,也許你是怎樣的人,就會結交怎樣的朋友,我身邊那些,都願意回應我無休止的瘋狂提問啊!

Monday, November 24, 2014

前 度。


每個人,都該有幾個以至幾十個前度。今天寫這個標題,目的只是想懺悔一下。近日在看American Horror Story Season 4,不知何解想到某位前度(請不要那麼賤,覺得他是畸形人。嗯第四季說的是畸型人)。

以前與男友分手,都期望可以做回朋友,雖然明知是自己負人,不過若做回朋友,罪惡感當堂減半。請告訴我,有此想法的,並不是我一個人OK?!其實做回朋友又的確沒什麼難度,起碼當年的無數次分手,都不是引發命案的激烈場景,多是和平理性的,再加上我是個游說高手,而且一開始已懂得佈局,例如漸漸疏遠呀表現得冷淡呀之類………當然宇宙的重點是,曾認識過的男人,都待我很好,即使提出分手後還提出無理的要求,譬如說不如做一世好朋呀之類,對方也會答應(無論是勉強還是欣然,總之就是答應了)。

但,你真的需要這個朋友嗎?(心那句,其實是可有可無的吧)我又不是五行欠朋友,幹嘛還要去招攬呢?即然做不成情侶,就是內裡出了問題,生厭了/道不同不相為謀了/相處不了/外在因素阻撓了,既然如此,為何還要拖著尾巴做回朋友呢?就像婷婷跟傳媒說,與SEAN是MIX UP了做情侶與好友的關係,所以還是選擇做回朋友好一點……你聽後不認為很假嗎?(對!因為若做回朋友,提出分手的人的罪惡感會當堂減半!)

我不排除有些真的能成為一世好友,共同經歷了很多很多,彼此了解但卻不能走在一起,不過大前題是,他倆要懂得彼此珍惜,珍惜這段關係。

懶人如我,雖每次都大大聲想和前度做回朋友,不過卻懶於維繫。一棵「情感幼苗」不澆水不施肥又怎得善終?可能開頭對方也會踏前幾步來喧寒問暖(仲要是對方先來維繫,也太過份了吧小姐?!),不過單方面的輸出到了某個臨界點時,只好終結。

所以,到現時為止,我只與兩、三個前度還保持著聯繫。而我,也總是懶懶的一方。

又,不知是否做賊心虛(?),曾經幾次在街上巧遇某些前度,哇我是驚到想馬上跳落坑渠。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感到驚慌,總之就是好驚!大概,覺得有負於人吧。
 
 
@動畫插圖師Fran Krause畫的畫,簡直就是我腦裡常有的想像啊!
 
 
 

Saturday, November 22, 2014

尼古拉伯爵FEEL的餐廳。

Serge et le phoque
G/F, Shop B2, 3 Wanchai Road
Hong Kong
tel. 5465 2000

很久沒寫食評。我依然很喜歡去不同的餐廳,或新開的餐廳吃吃吃,而「飲食男女」幾乎成了我的知心友。我們有時會瞞著對方訂餐廳,目的是給對方一個驚喜(可惜的是,每每我選的餐廳,他用餐後都會黑面。也要求太高了吧大哥?!)。

這次的法國變種餐廳,是他選的。晩餐只有SET,對於患有選擇困難症的我而言,這類餐廳很合我意。選擇,SET A 六百多;SET B 八百多,分別是SET B有兩個頭盤,以及有全套的甜品。我倆都不嗜甜,無類即決選了A。另外加了HK$600,選了較好的牛肉做MAIN,因為法國男人(該是老闆之一)不停游說,說法國牛真的超好味啦,而且很有咬口(但我無牙的,好驚)。

酒價屬於進取型。不過良辰美景,沒酒就很掃興。

食物OK,有微微的驚喜。服務也OK,經理/品酒師都是正常人。不過我最想講的,是環境。很少有餐廳的環境,讓我感到很難忘及喜歡,但那裡確是其一。可能,夠黑!整間餐廳的擺設也很有型,簡單的枱椅,幾盞大吊燈,以燒熔的燭台作裝飾,十之八九是外國人。大家都穿得很CHIC,美女也如雲,重點是,那裡很黑,所以忽然變成有點像吸血彊屍伯爵的古堡裡的餐廳(所以讓我感到無限的親切感),人人都爭奇鬥艷但又表現得從容不迫。

熱戀中的情侶,必去。想追又未到手的,飲多幾杯後就會有著落。Nice Place!!!



 

Friday, November 21, 2014

閱讀是樂?還是愁?

近半年以光速在看書,並不是想說自己是個神童,閱讀速度傲視同儕,只想說我發覺自己過目不忘的能力,是零。書,可以看完兩天後,就已不太記得詳細的內容。真的好恐怖。若果現在要我回到中學唸書,我一定感到無邊的痛苦。

有次看到拍檔在寫閱讀報告,我問她那是什麼來的?她說,政府舉辦了一個「兒童及青少年閱讀計劃」的活動,全港的中小學生都可以參加的(後來翻查,才知道這項活動原來已有三十年的歷史!我的童年真是白過啊怎麼沒有參加?!)。參與的方式是,每次去圖書館還書的時候,圖書館職員都會在你的閱讀小冊子裡蓋一個印。一年下來,會選出全港哪三個參加者的閱讀數量最多,繼而頒獎。除此以外,參加者也可參與閱讀計劃內的活動,例如:好書推介、每月閱讀分享等等。


這項活動,無疑是鼓勵小朋友多閱讀,不過出來的結果呢?我翻查記錄,於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這個計劃裡的得到「傑出表現獎」的小朋友,共閱讀了1900本書(!!!),而且她只是一個三年級的小學生。這簡直已超越了光速,直接去了五次元的空間吧?!

一千九百本喎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我們大家一起來用計算機除一除,365/1900,不對,應該是1900/365才對!(數學白痴的人真的很可悲)即是平均每天要閱讀5.2本書。我的結論是:家長與小朋友,都是吃得苦中苦的強人。先別理小朋友的閱讀速度是否真的那麼勁,但家長天天要去圖書館借書還書,勤力過上班的決心,也真的不容忽視啊!
 
 
 

Thursday, November 20, 2014

不如,我地嗌交?!


我的脾氣近幾年收歛不少,這種變化,可能是因為年紀漸長,開始看化。當然有些人,就算七老八十,依然還可以是潮州怒漢的格局,凡事火爆又進取,我想,本身性格加上後天的培育,才演變成現在的我吧。

以前可以很激烈/激動/激進,因為年青大概總有無窮的怒火,一有不滿可以馬上拂袖而去,我為何要俾面你?與情人鬧意見的話,我最愛黑面,然後一聲不響。嗯我總是在那種時刻,想到分手。即使只是一個小小的分歧,我也不想克服,兼且馬上想分手。這就是我呀真是天打雷劈~~~幸好那時的男友們都有耐性而且包容感很強。  

時間以光速運行著,話咁快又到了D的出現。在一起的頭兩年裡,小分歧了兩或三次。都是如豆的小事吧,全不涉及大事大非的(還好,在大是大非面前,我倆的想法大致相同,再加上我的底線無限低,所以相處很愉快)。多數在分歧的事件中,三部曲是這樣的:分歧;冷戰;和好(這種標點符號用得對嗎?好像有點怪怪……)。

任何的冷戰,吵鬧,意見不合之類,最好不要隔夜。我是那種有什麼不滿,最好一五一十在睡前拆掂佢的人。睡眠那麼重要,一天才8小時啊故此一定要好好珍惜。如果心裡有屈結未解,就會睡得不好,人也會變得浮燥。

那麼如何由冷戰走向和好呢?………好簡單!只要有人認低威就可以了!先別理誰是誰非,總知有人肯踏出那步整件事就會馬上露出曙光。

【秘密小檔案之分享:盤古初開在一起時,我已跟他約法三章,說「以後若我倆意見不合,我唔理呀你一定要道歉先呀」,啊我真的很有先知的智慧啊!幸好他也一直守著承諾。】

記憶所及,我與D未曾吵過架。熱愛和平的人,總會走在一起,真好。除了頭一兩年的小磨擦,之後的幾年,簡直是風平浪靜。偶爾看到電影中的激情場面,男女主角吵得兇起來,然後女的哭著跑走,男的又在暴雨中狂嚎,鏡頭一轉男女主角扭作一轉,由最先的互相排斥忽然變成激烈的床戲(!)(喂這些劇情真是不怕舊,最緊要受)(不過最終他們都會分手的)。咳咳,說實在我已不嚮往激情了,因為過激的情感,大多的時候,都會帶來傷害(肺炎呀車禍呀等等),細水流長的感情,其實更美好。


@圖片來自厄瓜多爾的設計師 JAVIER PÉREZ