插圖來自Gary Baseman |
十八歲時,認識了第一個男朋友。我是指,用心交往的那種男朋友,不是中學時期柴娃娃的那種啦。男朋友是做生意的,年紀不大(大我七年左右吧),樣子嘛,如果換了現在的角度來說,就是正宗的韓樣。然而其實我對韓人沒有特別感覺(韓劇只去到「藍色生死戀」已止步,多年沒看過其它),當時喜歡他,只因為他笑的時候,眼睛像不見了,很特別哦(因為眼睛太小的原故……)。又好像,我向來也偏向喜歡單眼皮的男人(陷入沉思中)。
以下簡稱他為A吧。A的興趣就是車,閒來任何與車有關的活動也份外起勁,當時我也因此對車有了認識,車牌也因他而考。假如每一個戀人都讓你學到一些東西,你說多好!無論是認知上的,或是學識上的,都能令你向著好的方向走,誠然是美事。不過我必須說的是,車的知識對我沒什麼用,我又不是打算在車行做SALES。
除了車,偶爾也賭馬。這個我是一竅不通的。應該說,任何複雜的計算方式(人與事)我都不感興趣,一來我的大腦像核桃,二來對數字/回報率也不敏感,三來有時間的話,不如睡覺(他媽的為何我總想睡覺???!)
有一次,他賭馬嬴了。嬴了多少/回報率是多少/拿了多少錢去買,我統統不知道。我只記得他分了一些錢給我,實在忘了是多少,大概是幾萬元吧?!年少無知的我,好像拿了些錢去置衣!別忘了,那時的我,正是貪慕名牌的黄金年紀,飛來的橫財正好進貢給名店了。我有時會想,買高質東西的這條不歸路,是那時培養出來的嗎?(物價指數回顧:廿年前,剛開始時興PRADA。我記得當年在SOGO的PRADA裡,買了一條裙子加一件上衣,是不用三千的。當年一個粢飯才五元。一雙GUCCI的LOAFER女裝皮鞋大概千五......)後來將剩下的那些錢,存在銀行裡。假如那時候我懂得投資多好!唉真是往事不堪回首。
又到了後後來,A的生意需要周轉(大概是擴充之類),我二話不說就取回銀行那些錢給他,說這些錢是你的啦。明顯他都忘了曾給過我什麼錢。
你對人不計較,別人也不會跟你計較。尤其是女人,我覺得如果一個女人信任你,她是會無條件地幫你的。有時候,男人反而計較過女人。
和A在一起的無數片段,是飆車。除了那些改到變成變形金剛的私家車,他也有烈焰旋風式的電單車。你們知道誰是華Dee嗎?對,就是當年在公主道橫行無忌的華Dee!但畢竟那是電影,不過現實裡的A先生確實常在公主道飛車。和他在一起時,常常玩到凌晨三四點才回家,也試過好幾次撞車,由輕微碰撞以至炒大鑊都有。我沒有死,大概算是奇蹟。話說回來,現在看到公路上的電單車,也會替駕駛者提心吊膽,不明白當時的自己,何來會有大無畏的精神。
A是個很重情義的人,對朋友兄弟兩脇插刀在所不辭。那時候在一起,我沒有多想未來,因為在盤古初開的時候,我已明白到一個道理,要多去嘗試(包括不同個性/類型),才會找到自己適合的人與物。他不是不好,只是我不愛停留。果然,那時候我是個不覊的少女啊!
相交不到兩年,戀上他的朋友(!)後而告分手。那當然是另一個故事。
(對一個重情重義的人而言,被朋友勾二嫂簡直是情天霹靂吧?………但小弟弟,人生就是這樣啦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