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01, 2011

六十歲才給飽飯愛人吃(?!)。

睬!我有個朋友的想法十級奇怪!以前的人整天說「伴侶未到六十歲都唔好俾飽飯佢吃」,想不到時至今時今日,我的朋友還抱著這種想法。他說,一下子對伴侶那麼好,伴侶就會不知足了。我聽後當場呆掉。

我常覺得,可以待伴侶好時,就好一點,因為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明天會怎樣。這當然不是消極的想法,只是看到那麼多天災人禍,故此想活在當下,在能力範圍裡,把最好的統統給所愛的人,包括情感的表達。於是,我從不吝嗇自己的愛,也不會疑心多顧慮地想,「呀如果我對佢好好,佢咪唔珍惜囉!」變態的嗎?假如那人真的如此,只因自己眼光不夠。況且我不相信,你待人好,人家是不知道或不珍惜的(假設相愛的話)。

難明啊!我想,我永遠都不會理解,
"愛一個人又要竭力地不讓自己一次過待她
那麼好"的矛盾心情。不過幸好,
我個朋友的女友,依然好愛他。
朋友又說,一下子待伴侶那麼好,豈不是一下子就將情感燃盡?我說,只要你的愛還在,那麼又怎會燒到盡頭,愛是生生尚存,只要你未死,你的愛人還在,那麼愛火不是時刻也在點燃著嗎?

六十歲才給飽飯愛人吃這個概念實在太迂腐了吧大哥!我個friend,真的好黐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