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02, 2012

煩。唔。煩。

我猜,性格差的人,未必知道自己的性格不好;而性格好的人,也不會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多好。因為在大多的時候,性格上的好壞,全由別人來評論。你覺得自己很好,很有內在美嗎?但對不起,原來,在別人眼裡,你不值一提。

我認識的D,甚少開腔稱讚我。說少,是真的罕有。被迫的例外,那些常常都有,譬如說,我常威嚇利誘他讚美我,說我充滿智慧、人很成熟、又漂亮又大胸,之之類類。他常為了這種事,被我煩得頂透。不過那天,他是罕有地開口稱讚我,前言忘了是什麼,但大意是指,我的「性格不差,而且唔煩」。

嗯,「唔煩」。可圈可點。或者,是因為我倆擁有的自由度都大,他不控制我,我也不干涉他,彼此間有的,是信任與尊重。很文明的關係。

「唔煩」,我覺得另一方面,是我不像好些女生一樣,追趕潮流。不是衣著鞋襪的那種潮流問題,而是心態。當大家趕著一起去做某件事時,我常置身度外。可能我是性格巨星(?),實在明白自己想要什麼,不適合什麼。譬如說,當好些女人覺得討好男人是一種義務,在愛情路上改變自己是必經階段時,我會覺得不以為然。譬如說,好些女生年紀輕輕已為了找男伴而憂心,甚至扭盡乾坤,我也不會這樣。

我當然喜歡戀愛,但我也喜歡與自己相處。所以,我。唔。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