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16, 2008

納納雜。

*以前住在元朗,每逢夜蒲完畢,例必乘計程車回家,扣除了七折,單程也要$250。有時候,十一點多也乘計程車,唉。搬了出來市區後,少乘計程車了,譬如說,在太古城散場後,明明很近的路程,車資並不昂貴,但我都堅持乘地鐵。我說,搭地鐵才五塊多,但一程的士要六十元,十倍啊!我真的好慳。

*我的衣著,該堪稱全公司最爆吧?有時會穿不規則剪裁上班的我,常會令同事目瞪口呆。會不會因為我的緣故,人事部在不久的將來,會在合約上明文規定,「上班時,衣著要檢點」呢?

*前陣子的「活塞男」事件,我的朋友果仔在msn裡,告訴了我另一個駭人的版本。原來,他說自己也有類似經歷(!)。而且好好玩,一點也不會招惹意外(!!)。秘魯是只要隨身帶備一支bb油,加一本「指男」就可以了。我問為什麼,他說,當do do脹大的時候,不防掀一頁指男,看到那些男子的油淋淋性器時,就馬上會軟下來,所以不用怕。這,當然假設你不是男同性戀啦,否則可能更脹。「但又唔好睇本指男既蘿柚喎,都會興奮架!……」他大哥又補充。

*這種運動真的能強身健體嗎?但其實這是種運動嗎?抑或,只因為男性的好奇心特強,見洞都想入?我真的不明白。

*自從多情男x先生與我的對話曝光後,似乎大部份敝站的長期讀者,都知道那位是thomas x 先生(或xxxxxx 西先生)。好勁喎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