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2, 2015

前度與初戀情人。

我一直自忖,自己是個與前度沒有緣份的人。也許因為沒有緣份,才不能一起走下去吧,我又會安慰自己。這十幾廿年來,我甚少遇上那些前度。數數手指,前後才遇見過兩個(而我都是嚇破膽,落荒而逃的。不是怕什麼,只是不好意思,又或者自覺負了人,不知道如何啟齒打招呼)。我的前度一點也不少(十來個就自以為很多),香港也不算大,但就是沒能遇見誰誰誰。


就在一心自覺與人緣淺之時,忽然,前幾天就在銅鑼灣遇上了。嗯,鑑於是迎面而來,無從走避,所以也就笑著打招呼了。短短地寒暄幾句後,各自再上路。事後我想到,常常聽見別人說,因為不知何時會遇見前度,所以要時刻高度戒備地穿戴整齊。而我呢,其實穿來穿去都是那些啦,樣子也一直是不修篇幅的,所以從來沒想過要在前度的面前穿得美美,向來做回自己就是了。

抑或,我已什麼都不介意了?所謂的看淡看穿看透,就是這樣吧?我大徹大悟了嗎?

*****

其實,會不會在廿年後的今天,見完初戀情人後,大家的心才會死?!哇他又禿頭又大肚腩;哇夢中女神怎麼變了師奶?所有的期待與假想及盼望,在經過親眼目睹的劫難後,當堂醒晒!

世間上的「那些年」並不多,十多廿年過去了,他還是英俊如昔,她還嬌美如花,那是電影,不是現實。雖然我的確遇見過一個活生生的例子………J小姐與B先生曾是大學同學,後來失聯。二十年後J小姐的先生出軌在外面有了女人,J小姐決定與先生離婚,與兩個女兒共同過活,那時J小姐四十多歲。B先生剛巧那時與太太也正在挽救婚姻,他們有一個兒子,B的太太在外面有了婚外情,B先生用盡方法(甚至去求鬼神),希望可保住個家。J小姐經好友A小姐再遇B先生,一撻即著。兩個失婚的男女,各自帶著兒女,再組了另一個家庭。廿年後的今天,他們依舊幸福得很(已六十多歲了),上街還是手拖手的。


我還是相信真善美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