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30, 2015

回憶點將錄之「我喜歡過的男孩們」--安靜的男孩(III)。

by Jared Chapman

取得他的電話後,我有種連___________(想不到誰最權威)也不能阻止我的衝勁,誓要馬上致電他。好像就在當天,我打了一通電話給他。

依稀記得,他聽到我的聲音後,既感意外又覺驚喜,大家問候一番,就約出來見面了。當時我是單身,但不乏追求者(請別少看那時的我唔該)。

見面後,舊情馬上復熾。我肯定忘了當年因為什麼原因而與他分手,而他呢,也極度願意與我再續前緣。就在這個簡單而隆重的大前題下,我倆又走在一起。

最初的一個月,非常愉快。因為每樣事情都是新鮮的嘛!他現在是個男人了,我也由一個青澀的女孩變成一個擁有秀美身段的女人(吓?!),單是樣貌已夠新鮮啦大佬!一個廿多歲愛玩愛蒲的女孩,沒有什麼比新人更能吸引她了吧?!(明顯這種想法,已是悲劇的開始)。

踏進第三個月,貪新鮮的少女已無力戀棧。你懂的,青春少艾的本錢,就是新鮮。自己那麼新鮮,也貪別人新鮮。縱使對方看來不錯,但一江春水向東流,去意漸漸萌生。而此名少女完全忘了若干年前他與這個男孩分手,也是同一個理由,悶了厭了,就那麼簡單。咳咳,戲肉來了………..當年可以簡單地說分手,完全不需理會別人感受,因為那時我才十多歲。但現在(廿多歲)呢?!我已成長,所以不能說分手就分手吧!?應該有點什麼理由會好些(還真有良心囉)。

而就在我頭痛的期間,他忽然告訴我他的前度進了醫院(心臟有事),需要進行一項大手術。而當年他因為負了這個前度,所以現在想彌補錯失,回到前度身邊照顧她。無錯!跟電影橋段一樣啊頂!不過那時的我,並沒有懷疑事情的真偽,一來我的疑心向來不大,二來也是因為私心吧。我在想,你回到女友身邊,那麼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分手了,不是嗎?!

他看來非常難於決擇,我好像還鼓勵他回到女友身邊。黐線!簡直就是活生生一套史詩式愛情片。他最終決定回到舊女友身邊,我笑著祝福他!大概也有一點傷感,但整體而言,我很快又找到男朋友,繼續快活。

而這件事,在他心裡一直埋着埋着,我簡直成了一個體貼的女王(以當初那件事來定斷)。這樣不是很好嗎?
PS 近來重遇這位安靜的男孩(當然已變成男人中的男人了).........。




Friday, October 16, 2015

時光機。

Illustrator : Kelsey Oseid

有時我們會問自己,「假如時間可以重來(或者忽然可以偷坐時光機),究竟想回到過去的哪一天呢?」

這問題簡直就如飯後果一樣,是茶餘飯後必備的良心問題(寫什麼?!)。

為什麼我們都有這個假設呢?真的認為叮噹會借架時光機給我們嗎?照我看,大概在生活中有些大遺憾,或心願未了,才會不停有此想法吧。

我以前也會想,如果可以回到從前,我會回到___________________。當然想回到何時,也因應著不同的環境轉換/心境態度而產生着變化。

近來重新思考這個問題,假如能回到以前,我會想回到何時?

嗯,想了又想,是沒有什麼指定的時間了。我不必回到以前去糾正任何錯誤,因為現在的我,就是由那個錯誤而產生的。我喜歡現在的自己,以至身邊周遭的一切。一路走過來,遺憾當然有,但不足讓我回到過去重新啟動另一種人生。

而且,話說回來,即使能回到過去,用了另一種態度/處事手法去待人與事,結果真會有所不同嗎?我存疑。有些事情,即使你用盡方法,也許都是WORK不到的。


有時候,我覺得所謂的「成長」,只是「向前看,向前走」而已。




Thursday, October 15, 2015

帶手錶。上火星。


Jason Bourne系列後,我對Matt Demon完全著了迷。先後看回他的舊作,然後又重溫了好些他以前的電影。Jason Bourne明年會做第五集啊!

剛看過The Martian(我也想將他Bring Back Home)。驚見電影裡他戴的手錶(Hamilton Khaki Belowzero Auto),哇即時好想擁有!雖然未能跟他一起上火星,但有了這錶,就等同與他的距離拉近了。

再看詳細的aspect,外圈是46mm(!)。我現在戴的錶,是40mm,家裡最強大那隻是42mm,若果46mm,是真的像把掛鐘縛在手上一樣吧。賤賤的人冷嘲熱諷地說,「只有阿諾豬華哈蜜瓜才能carry到這隻錶吧?!」我說要不我去做GYM,只操粗手腕囉咩事唧~~



Commander Melisson Lewis (Jessica Chastain)戴的那隻Hamilton Khaki Pilot Pioneer Aluminum相對地小很多(41mm),不過就不太英氣。



@於我而言,手錶的實用性多於外觀,我去做運動時,就是戴casio的膠錶,貪它輕身又防汗而且即使遺失了也可即時買回另一枚。

@平常上班,都是戴襟撞的手錶,因為常常很趕忙,我又粗魯。

@非常害怕女性化的手錶。

@鍾情於較大鏡面的手錶,我發雞盲,手錶大點容易看點。


@雖然手錶是定情的信物,但不要送我「鐵達時」。







Wednesday, October 14, 2015

回憶點將錄之「我喜歡過的男孩們」--安靜的男孩(II)。 

Illustrator : Faye Moorhouse

什麼?!?!?!?!?!!?(內心大爆炸)

那刻忽然覺得,世間上一切美好的事物,都與我有關連吧?我喜歡了兩年的男孩,竟然向我表白,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撼動人心了吧?!(以一個中三升中四的女孩而言)

故事發展下去,當然是戀愛了。那時候的戀愛,真是載滿「那些年」的影子,很真切很單純,一點雜意也沒有(好像,連接吻也沒有!)。由於在不同的中學唸書,大家課餘的時間就是散散步看場電影,好像也有去行沙灘(這個真是頂點的浪漫!我應該都有很多年沒去行過沙灘看星星了,又熱又多蚊,還細嗎?!?!)。

接著,就分手了。(!!!!!)(別問為什麼!!!!!)

好像跟他戀愛了兩個多三個月吧,還未到聖誕節就分開了。分手的原因,就是我覺得有點悶。像一個凡人忽然接觸到仰慕的神一樣,接觸到了,神秘感驟然失去。一個中四的女生,什麼都以新鮮感為先,嚐過了,就可以走了。(人渣)

我是他的第一個荳芽夢,這個夢看來有點殘酷。我是在電話裡說分手的,他好像沉默了很長的一段時間。

後來工作後,看過一套電影,內裡有幾句對白,我深深地銘記心中,因為覺得是至理名言,內容大概說,人在戀愛裡,要不停去嘗新,才會知道什麼人適合自己,雖然在這個過程中,會傷害到別人,但那是無所避免的。我聽了這些對白,暗暗點頭,對啊,這不就是人生嗎?

故事還未完的。廿多歲時,不知從什麼途徑得到他的消息(那時還沒有互聯網,手提電話也是奢侈品。我只知道分手後,不久他就去了加拿大唸書,後來當然是失聯了)。

清楚記得那個星期六,我拿著他的電話號碼,心跳加速地致電他。我完全忘了當初為何分手,那刻只想再次見見這個男孩(是男人了)。

待續。





Tuesday, October 13, 2015

回憶點將錄之「我喜歡過的男孩們」--安靜的男孩(I)。 


中學雖已是廿年前的事,而我腦內的記憶系統,卻一直載著那些美好又荳蔻年華的回憶。說起中二暗戀的那個男孩,我也記憶猶新。

那時候,只是留意著他,一個很孤單很安靜的男孩。但他並不是離群那種,他也能融入男孩堆,而且看來頗受人歡迎,但大部份時間,他都是獨來獨往的。他只是享受獨處而非孤僻吧,我認為。總括而言,雖然他安靜地站在那裡,但無損他的耀眼光芒(礸石廣告乎?!)。重點是,他很靚仔!

男孩很高很瘦,而且有種近乎病態的氣質,大概是皮膚薄且白,看上去是文質彬彬的。但他也會講粗口,當在一大堆男孩之中。大概在一個中二女生的眼裡,他怎都是很吸引的吧。

**定律:人都是犯賤的!譬如說,明明有個忠心耿直的男人,但你卻偏喜歡壞的;明明自己吃的那碗飯夠香,卻覺得別人那碗米線更好吃;明明我是那麼活潑好動,卻偏偏喜歡上一個文靜的……..可能,與自己有着天壤之別的,都特別引人入勝。

由初初的留意他,到後來密切地留意他,再到後來對他生了好感,然後我意識到那是暗戀,時值足足兩年!真是一個我心裡的秘密,從沒有告訴過任何人的。我也深深地感到奇怪啊,這種少女心事我竟沒向別人透露過。

中三暑假升上中四了。也是時候收拾心情跟暗戀說再見。

然而,上天有好生之德,給了我一個很好的機會。竟在暑假的某天,在路上巧遇他(!),而且他約我去喝汽水(!!),接著還約我下次再見面看電影(!!!)。最爆的是他竟向我表白,說一直喜歡我!!!!!

當場呆掉。久久未能反應。

他說,我常常小息站在走廊,你有發現那個位置,就在你的班房外面嗎?(又係喎,怪不得我每次望出去,也看到他)
他說,你有發現我有時會借故拿東西給你嗎?(又好像對喎,那些九唔搭八的文具呀簿呀書呀全是我向別班的人借的,但最終都是他拿給我)
他說,由中一開始,已在留意我了(詳述那時我的頭髮如何短云云)。

什麼?!?!?!?!?!!?(內心大爆炸)

(再續)



Monday, October 12, 2015

前度與初戀情人。

我一直自忖,自己是個與前度沒有緣份的人。也許因為沒有緣份,才不能一起走下去吧,我又會安慰自己。這十幾廿年來,我甚少遇上那些前度。數數手指,前後才遇見過兩個(而我都是嚇破膽,落荒而逃的。不是怕什麼,只是不好意思,又或者自覺負了人,不知道如何啟齒打招呼)。我的前度一點也不少(十來個就自以為很多),香港也不算大,但就是沒能遇見誰誰誰。


就在一心自覺與人緣淺之時,忽然,前幾天就在銅鑼灣遇上了。嗯,鑑於是迎面而來,無從走避,所以也就笑著打招呼了。短短地寒暄幾句後,各自再上路。事後我想到,常常聽見別人說,因為不知何時會遇見前度,所以要時刻高度戒備地穿戴整齊。而我呢,其實穿來穿去都是那些啦,樣子也一直是不修篇幅的,所以從來沒想過要在前度的面前穿得美美,向來做回自己就是了。

抑或,我已什麼都不介意了?所謂的看淡看穿看透,就是這樣吧?我大徹大悟了嗎?

*****

其實,會不會在廿年後的今天,見完初戀情人後,大家的心才會死?!哇他又禿頭又大肚腩;哇夢中女神怎麼變了師奶?所有的期待與假想及盼望,在經過親眼目睹的劫難後,當堂醒晒!

世間上的「那些年」並不多,十多廿年過去了,他還是英俊如昔,她還嬌美如花,那是電影,不是現實。雖然我的確遇見過一個活生生的例子………J小姐與B先生曾是大學同學,後來失聯。二十年後J小姐的先生出軌在外面有了女人,J小姐決定與先生離婚,與兩個女兒共同過活,那時J小姐四十多歲。B先生剛巧那時與太太也正在挽救婚姻,他們有一個兒子,B的太太在外面有了婚外情,B先生用盡方法(甚至去求鬼神),希望可保住個家。J小姐經好友A小姐再遇B先生,一撻即著。兩個失婚的男女,各自帶著兒女,再組了另一個家庭。廿年後的今天,他們依舊幸福得很(已六十多歲了),上街還是手拖手的。


我還是相信真善美的。




Saturday, October 10, 2015

那些美好的回憶。


收到中學同學相邀去聚舊(註:我中學讀過兩間中學,初中是男女校,到了高中是女校。上次力邀我去RE-UNION的是女校那群,這次就是初中那堆)。我例牌問了大家近況,然後當看到大家的近照後(他們上次的GATHERING),我又有點情不自禁地心直口快了………不過這次我忍住!我只說,呀大家都長大了!(很有口德)

然後呢,我竟然發現到,我的中學戀人竟在上次他們的GATHERING裡出現了!哇!馬上燃點起也想去RE-UNION的慾望哈哈。

想想也真奇妙啊,廿年無見,大家都走過了千山萬水,樣子老了,心境變了,但那顆識於微時的赤子之心還留在體內某個角落吧。雖然沒有真正見到他們的真身,但從照片裡也看到歲月在我們身上走過的痕跡(可幸的是,我還沒有變成肥肥的師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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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學啊,真是讓人懷緬的好時光。初中的時候,我是爛仔一名,算是級內的壞學生吧,頭髮剷成箭豬般短,常常帶頭搞事(註:學校是BAND 1的英中呀吓,不是在天水圍那種中學),老師遇到我這種學生,感到非常頭痛。成績永遠是第一個學期很差,但第二個學期不錯(因為第一個學期後要見家長,我媽永遠見完家長後會聲淚俱下地與我對峙,唉不想煩,所以第二個學期都會發奮圖強)。

那個時候,我應該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女兒身。總之,就是真我個性盡呈現,跟男同學打架的局面印像中也有(很久後才明白,他們該是一直讓著我吧)。

中學時的我,好像對運動也非常熱衷,我是排球隊的中堅隊員,也曾入選過羽毛球隊。那時候,一放學就在學校玩到癲,學校的球場超大,同時可以兼容手球排球與籃球的訓練。咳咳,球場上有男孩子一直喜歡我,但我到很後期才漸漸意識到,我不是後知後覺感情遲緩,而是根本對那些人沒有感覺,就不會節外生枝地想其它。明明是一起玩(甚至打架講粗口)的兄弟嘛,怎會忽然想到男女之情呢?我又不是花痴,不會常幻想誰誰誰對我有意。………咳咳,我的心,一直靜靜懸在一個孤單的男孩身上(應該是自中二開始吧)………(我要開始寫回憶錄了嗎??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