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February 26, 2009

生活雜碎。

近來看到最差的平面廣告,是「adidas」。硬照的主角是孫燕姿,廣告內容:「今天,我成功連續揮拳17次!揮拳的奏感,來自我的音樂細胞。」

重點是頭那句。何謂「成功連續揮拳」呢?手沒斷,都能成功連續揮拳吧?我可以連續達八十七次,是否更勁?假如那是一句行內(拳擊者)的術語,那真對不起,作為一個普通的消費者,我無法明瞭,而且寫copy那位,也犯了大忌。朋友說,那個寫copy的,好廢。我也有同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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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日在中環閒逛,我提議說,不如散步去上環啦。由中環走去九如坊,瀏覽過由銅鑼灣搬過去的「Gallery de vie」後,繼續上路。題外話:現在的「Gallery de vie」膽怯了,牌子少了很多,衣服掛在那裡,零零落落的,很有點海嘯帶來的味道。

很久沒去過摩囉街,我們慢慢的走,看這看那。我跟朋友說,假如那些東西(指著那些小鞋)是真的,那麼有幾千年歷史了吧?朋友反了一個白眼,說哪有那麼多的真跡。我走近去看那鞋邊,又發覺他是對的。古時,沒有膠水的吧?而且古時的人,生活節奏該不太緊張,照計手工該會很好,斷斷不會把膠水邊全暴露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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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為才俊的生日禮物而張羅。他大哥下週生日了,作為朋友的我,嗯,一定要令他打開禮物的時候,哇一聲,然後爆炸!(究竟,是開心得爆炸,抑或…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