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看到情殺新聞,內容離不開誰變了心或誰辜負了誰然後慘遭毒手。談情說愛本是美事,走到後來淪為悲劇收場誰也不想。想到自身,慶幸聚散離合十九幾十次,也沒什麼離奇恐怖驚險的事情發生。
在我談戀愛的那個自由時代,網絡戀愛尚未風行,彼此間的互動還是依靠見面或通電話。所以,去到分手那步,也是相約出來言明的。那時候並未想過會否被人捅幾刀,或淋漒水這些暗藏殺機的舉動。基於什麼呢?是那世代的人較為穩定理性嗎?還是我自恃運勢強勁,遇不上狂徒?我也不知道。
可以說的是,我不喜歡拖拉,明知繼續走下去是不可行的話,就會直接跳去結束僵化的局面。我可以愛得瘋狂,同時也可以超級理智。都不愛了變心了/知道不是自己那杯茶了,就不會再戀棧。總之就是自己不會留着很多兵,反正觀音誕不是公眾假期(究竟我在寫什麼??)。
對人單刀直入地說分手在我的字典裡,一點也不難呀。我覺得可以直接了當地放生你,一定比困你在籠裡受苦+心靈被虐待更仁慈吧。我對你不好,但你有能力遇上對你更好的人;我不珍惜你,並不代表你不懂珍惜自己;遇上我,只是你運氣不好;我有作出最大努力去維繫與你的情感,但相處這種抽像性的事,並不是任憑努力就會成功的;我做得不夠好;你很好,是我配不起你………這類話不妨多說,因為現在是你負人,並不需加插真相來增添分手的傷痛。
「分開後,我們做回朋友吧」也不應多說,試問那個人的心都在淌血了,你還迫他馬上要去捐血嗎?一段日子後,可以做回朋友自然好,做不成的話,也是因為沒有緣份。真心話,你很欠缺朋友嗎?!
數數手指,與某幾個前度還真的一直維持着聯繫,感覺如親人。畢竟大家都真心交往過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