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19, 2013

舊時舊事,再遇舊人。(上)。

和前前前前前前度聚舊晚飯。我並不是念舊的人,也不擅於保存感情,與舊人分開,能否做回朋友,我向來抱著隨遇而安的態度。不強求,是因為人家也有自己的選擇,而且又不是沒有朋友,何必要往自己頭上戴光環?再加上我是個有內裡有點冷漠的人,不太懂維持舊有的關係,故此好些舊人都被時代的巨輪輾過,成了塵土。

只和兩、三個舊人保持著聯絡。我很感恩,他們都是很好的人,有的成了莫逆;有的變成老朋友,縱使不多見面,但我知道那些感情是實在的東西,不會因為時日流轉而變得生疏。

Y相識了十多廿年。很黐線。我們那時在一起的時間並不算長,大概一年半左右吧,這裡面又斷斷續續地離離合合。那時年少輕狂的我,男女關係接近七國那麼亂,憑著一點姿色(18歲都是無醜婦的)再加上大無畏的個性,著實吸引過不少男孩。Y是其中一個。而他是我當時男朋友的朋友(!)。明白到事情的複雜性嗎?如果他和我一起,會被冠以「勾二嫂」的惡名,若不與我一起,他又覺得終生抱撼。有那麼嚴重嗎?其實沒有,但你要知道,年輕時的戀愛,非得有點迂迴曲折,最好是石破天驚,那才叫不枉此生吧。

結果我倆瞞著我的男朋友及一堆朋友,就秘密地交往起來。嗯我是非常沒有道德觀念的。而且,年少輕狂嘛,誰沒試過一腳踏幾船的經驗?很快地,我就明白到自己是那種不喜歡瞞著別人過日子的人,我喜歡坦白,因為我不擅撒謊(因為記性不好)。於是我直接跟當時的男朋友說了這事,很決絕很果斷也自覺很有型。記得男朋友好像不太能接受這種事,感覺嚴重地被背叛,好像也找了Y出來當面對峙。這種場合我沒在場,不過我也不懼怕,因為遠在中學時,已有男孩為了我的存在而相約對峙。嘿嘿,我是老薑來的哦。

後來他們好像談妥了,而我也就正式與Y交往起來。我是很少理會別人眼光的,如果有朋友不值我(或他)的所作所為,那好吧,不和我們來往好了。我的一套做人與處事的觀念,應該由那時開始建立起來。我認為,一個人的私事,與他/她的個性,是兩回事。他/她如何處理自己的私事,跟我倆建立的情誼,更是兩碼子的事。我學懂怎去尊重人,是真正的尊重而不是口號。我甚少去干涉別人的私生活,我所著重的,是他/她怎去維繫我們之間的一切。

嗯,扯遠了。說回與Y的晚飯。自從與Y分開後,他一直致力維繫我倆的友誼。後來他結婚,我又發生了好些巨變;他有了女兒,而我從巨變中發現,我還是我,那個當初有點任性但可以讓人理解的我(很美化自己)。就這樣,十多廿年過去了,他每年的三月(我生日)都會捎我一個電話,約我食飯。而這頓飯,幾乎就是每年的一個生死約。但去年及前年我都有點自閉(在歡欣的戀愛裡),加上真的有點忙,所以也無暇應約。今年的飯局,更是推延到七月。………天!我真有那麼忙嗎?!

晚飯時,談到近況,他說著近年賣了兩個物業,賺了些錢;談到離開了大公司(向來在政券公司任職),現在去了間中資的政券行做持牌人(即是什麼?!);女兒入讀了名牌小學;太太在家專心相夫教女之類………我聽著聽著,悶出個鳥來。OK我再說一次,我向來是很直接的,當下就跟他說,喂你的生活好沉悶呀與一個苦悶的中年男人有什麼分別?……他聽後呆掉,沉默半晌說,對呀真的很苦悶。我說,你應該去追求些樂趣,這樣人生才好玩,人才有朝氣呀!他:「吓?!哩幾年我只聽到不停有人叫我去追求目標,無人叫過我追求樂趣囉!我真係第一次聽到有人咁講咋。」我聽後,雙眼翻白。

待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