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05, 2012

家務聖手,不是我。

我雖然不是大小姐,卻真的少為家務而勞心。以前父母不讓我怎做家務,廚房更是禁地,後來請了家傭,更是沒機會為家務而操勞。

@要數我最恨的家務,該是………其實我沒什麼喜歡做,不過如果有雙手套的話,還是可以勉強做大半天的。

@不喜歡洗廁所,因為覺得那簡直是厭惡性的工作。

@掃地與拖地也不太喜歡,郁動太大,我已年老,經不起那種操勞。

@稍為喜歡的,是洗衣服(當然是用洗衣機來洗,我只負責按掣就可以那種)以及晾衣服。以前住郊區,屋後有個花園,把洗乾淨的衣服晾乾後,收回來的,盡是滿溢陽光味道的上衣。那種感覺實在美妙。

@收衣服及摺衣服,也是我較為喜歡的。我喜歡化整為零,或化零為整。

@熨衣服都ok,因為那種平板的工作,無需動腦筋,可以像個機械人般反覆動作。通常在熨衣服的時間裡,我十居八九都在想東西。

@煮食,唉,不算太喜歡也不算厭惡。如果相比起抺塵拖地吸塵搞清潔的話,我會情願煮食的。

@執拾東西,是我最喜歡的家務。原因:可以扔東西。

@我近乎病態地喜歡扔棄東西。

十指少沾陽春水的我,近來不停地做家務,指甲的生長速度因而快速了許多。因為常接近水?有關嗎?